•  liàn 
  •  jiē 
拼音

中共武汉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2-18 18:58 信息来源: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巡察办

根据工委(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412日至612日,工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830日以文件书面形式(武开巡办〔202119号),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把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工委(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迅速召开党组会,深入研究分析巡察反馈意见,反思自省,自我加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委(区委)部署要求上来,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政治任务,列为全局重点工作目标。

(二)全面夯实责任主体。局党组专门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处级以上干部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职责、建立督改机制、制定工作计划,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把巡察整改2次列入党组议事专题研究,组织各部门(单位)认账领责,指定分管领导把关督导,围绕采取什么措施、改到什么标准、达到什么效果等问题逐一逐项研究,在此基础上研究形成《中共武汉经开区工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巡察发现60个问题明确117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每项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详细整改任务图、时间表,做到整改落实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三)扎实推进整改落实。根据《中共武汉经开区工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对巡察整改工作负责。结合党组会,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会商解决整改中出现的困难问题,把整改进展和成效纳入局内部监察督导责任目标范畴,先后3次组织机关纪委结合年度大项工作督查、“六项治理”工作专项检查,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有效防止了整改出现虎头蛇尾问题。注重把巡察反馈的、自查发现的和上级督办的问题统起来改,着力把整改中的有效做法固化下来形成规章制度,从长远上解决根本问题。以务实的态度和扎实的行动,把整改落到实处,全力打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更优营商环境。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简政放权重要论述不扎实、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党组中心组引领带动下,全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政策协同,推动“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更大成效,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二是对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了补充完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研学,突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着重领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精神内涵和实践要求,围绕“建筑业产业发展”“推进长江大保护战略”“提升交通服务水平”等方面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三是梳理涉及全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牵头的重大专项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商、综合协调、信息报送、现场办公等机制,着力做好擦亮小城镇、国际商贸物流中心等牵头责任工作。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全国、全省住建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复制推广工作。

2.改革创新意识不够浓,开拓创新进取精神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统筹兼顾经济发展与质量安全。完善房屋建设监管短板,增强合同履约意识,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合同责任,践行社会责任。发布《关于加强新建住宅交付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建设单位房屋交付流程,畅通投诉渠道,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回应。针对精装房屋突出质量问题,督促压实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回应业主关切,打造品质小区、宜居城市。三是全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CIM试点工作,推进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定经开区CIM试点工作方案。目前《经开区CIM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形成,正报请区领导批示。

3.攻坚克难,破解历史遗留问题能力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力保障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压紧压实责任,及时给开工的项目安排资金。统筹科学安排,加强市政道路管理,针对前期因质保期未到没有移交的排水工程,及时与水务局对接移交事项。二是面对群众关切的延期交房问题,加强能力建设。成立现场接访专班(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公安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局、纱帽街为成员单位,专班人员每日在现场办公),督促工程进度。此前协调推进武昌滨江商业综合体资金回笼拨付新长江项目,正积极协调武昌区尽快将剩余的1亿元资金拨付至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维稳专户。三是积极联系市房管局反映监管资金问题,加快对监管资金的追缴。多次联系市房管局相关处室,汇报新长江香榭澜溪项目工作情况,调取查阅相关资料,得到市直部门热情工作指导帮助。

4.牵头抓总工作合力未形成,职能职责发挥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作为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的牵头单位,结合各部门“十四五”规划,将责任事项项目化、指标化、具体化,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工作方案》和《实施清单》。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打造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建设进度监管办法,各部门汇报单月各项工作进展,对完成和报送情况进行通报。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着力创新模式,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分类监督、重点监督、智慧监督提高监督效率。按季度对项目进行“十优十差”评选,倒逼企业主动作为抓落实。三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依托大气办、城管、街道(园区)等部门,形成强大执法合力,及时发现不文明施工线索,对文明施工不达标的项目采用集中约谈、挂牌督办、行政处罚等方式,构建文明施工联合执法惩戒机制,提高执法公信力和威慑力。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及工委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措施方面

5.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服务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抓“五减”工作落实,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减时限”中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达到91%的目标。二是推行智慧生态城园区企业员工购买房屋实施方案。符合条件并经智慧生态城园区认定的企业购房人,获得购房资格后可在军山南板块、军山北板块区域新购一套商品房。通过推进军山新城差别化住房限购工作,加快该区域库存去化。三是实施了外来人口落户奖励政策,落实了博士、硕士购房补贴,吸引留住各类人才落户经开区,落户安家能自然消化商品房且有助于经开区全面振兴。四是城建领域积极与重点办、东荆街等相关部门沟通解决undefined问题。与车都建发加强沟通,形成了科学合理的项目审计时间表,统筹考虑项目的大小及审计需求。物业管理方面加强了群众投诉处理硬措施。建立了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操心事,烦心事。

6.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破解办事梗阻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施工图审查“豁免”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施工图审查“豁免”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通过湖北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上报低风险项目施工图文件进行备案。二是部门之间加强了信息平台共享,加强横向沟通,形成合力,按业务流程完成相关工作。三是13G115G1环湖路、枫树五路北延伸段路灯工程沟通协调了路灯设计单位出具路灯高压施工图纸,并协调督促代建单位及施工单位拿到图纸后及时进行高压材料设备采购,进场进行高压工程施工。落实了现场跟催施工进度,目前已完成了道路配套路灯通电亮灯。

7.“一网通办”精简规范的审批渠道不够畅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部门之间加强了信息平台共享,加强横向沟通,形成合力,按业务流程完成相关工作。针对出现多次调用电子证照仍无法调取问题,完善了相应台账制度,做好台账记录并截图留存,及时与审批局沟通说明情况,发现问题,积极配合解决。二是加强了与相关省市业务指导部门联系沟通,通过与市交通局、省交通运输厅沟通,反复协商,最终由省交通运输厅与交通部信息中心联系,协调交通部信息中心工程师解决了多年不能解决的问题,促进湖北省道路运输四级协同系统汉南片区与经开片区实现联网,方便全区人民群众就近办事,真正“一网通办”。三是房产业务事项经由市政务中心统一进行调整测试,解决了由于技术问题市政务服网跟区内的数据不能互通问题。区级业务部门进一步协助业务系统对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业务系统全覆盖,提高群众网上办件效率。

8.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优化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服务意识,建立、完善区内建筑业全部企业的信息台账。目前已收集完成全区规上建筑业企业信息,实时掌握其资质、产值等情况。建立QQ、微信企业工作群,网络沟通与实地走访相结合,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的行业服务态势。二是交通运输网络的布局,充分考虑全区群众出行的流向流量。公交线网布局充分考虑满足企业职工出行要求,三是建立了消防验收环节流程靠前服务机制、降低企业整改成本、减少整改耗时。发扬“店小二”精神,探索重大项目、民生项目与社会矛盾突出的项目给予消防验收技术服务。由建设单位提出服务申请,在消防验收前提前介入、靠前指导,告知常见问题与验收重难点,推动工程项目消防验收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验收。

9.规范执法行为,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房屋投诉问题,建筑质监站每个项目均设置了专人对接处理。梳理了共性问题和热点问题,采取约谈、下达处理通知、召开专题会等形式督促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积极回应业主诉求。商品房交付之前,委托第三方评估,对于达不到交付条件的,督促整改完成后才能交房,维护业主权益。二是根据《武汉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典型不履行维保责任的单位进行约谈公示曝光,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对个别开发商拖延保修,不履行保修义务的,采取录入信用扣分,约谈公示措施。三是完善了物业服务定期交流机制,通过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员工专业知识培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通过巡视抽查督促物业公司做好服务。定期进行治安隐患,对公共设施设备,清洁状况,消防,绿化等等进行巡视,督促物业公司根据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10.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助企纾困发力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施工图审查业务窗口提供代办服务,办理人随时可在窗口咨询,报审。梳理相关报审操作流程发至工作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工作人员)供大家实操,组织人员进园区、进企业开展业务宣讲。二是加强交通规划编制调研。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围绕行业管理、企业运营,开展性调研工作,提高《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成果的科学性和实操性。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行业管理需求、相关运输企业需求。三是对接供需两端,服务房地产行业促进销售精准施策。抓住重点项目、关键问题,做好企业帮扶纾困,推动行业复苏。积极走访调研,认真收集企业开发建设、项目资金、房屋销售等方面的问题,按照问题分级协调。

11.提升功能品质,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有瑕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公交线网基础设施建设制度,设施建设充分征求相关街道、园区意见。二是排查了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推进乡村公路消危。汉南区5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于2021710日开工,目前已基本完工。三是完成了科技园三路等4条道路、三角湖路等5条道路路灯点亮工作,保证居民安全出行。

    (三)影响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体制机制性方面

12.职能职责交叉,相互推诿扯皮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物业管理中厘清城市管理执法主体,推进了监管责任落实。通过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对物业服务问题限期整改。二是建立了执法联动机制,与交管、城管联合开展治超联合执法行动。三是完善了电力迁改相互合作机制,城建部门与代建单位、市供电公司对接,尽快解决道路配套设施供电问题。

13.体制机制运行不畅,壁垒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了物业监管体系,制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物业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考核督查,研究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联合执法和监督管理。二是完善物业服务预判机制。聘请第三方辖区内物管小区进行不定时巡察,不合规项及时通报物业公司进行整改。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开展自查,对小区内现状做到全面掌握,实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三是落实了《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四是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加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完善了公交管理机制。地铁16号线开通前后将全区公交线网进行一次大的调整,不断优化公交线网布局。五是推进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建设筹集人才房源,为人才安居提供了基础支撑。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人才办实事”要求,结合市区人才新形势、新要求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实际做好下一步人才安居保障工作安排。

14.信用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有待提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落实了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行记分制。落实了信用记分每年恢复为基础分相关制度(对外公示的历史信用记分,不得变更,另有规定的除外。);信用得分不低于90分的开发企业可享受相应政策支持。二是按季度对项目进行“十优十差”评选,并进行全区通报,充分营造诚信社会环境氛围。

    (四)治理庸懒散慢乱浮等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方面

15.工作不求进取,标准不高,缺乏“工匠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外勤业务科室已经办理来电转接业务,可随时保证电话接通。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运用互联网等手段提供即时咨询。二是坚持以服务民生需求为导向,完善了投诉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做到即知即办,职责范围外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理解,切实做到办理有进展,事事有回音,回复争满意。三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提高了智慧工地覆盖率,采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启动监管APP应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监管水平。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督促相关项目完成了扬尘在线监控设备联网程序。四是加大了工地信息化建设宣传力度,持续引导项目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应用氛围,以点带面共同提升了工地信息化水平。通过线上传达部署和线下逐一讲解宣传,以及动员企业参加示范工地观摩等形式,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宣传工作。

16.工作不积极,缺乏“钉钉子”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群众关于房屋质量方面投诉,监督站跟踪处理,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房屋维修质量责任。完善复杂问题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通过委托武汉市建筑科技委进行专家咨询论证,优化整改方案,积极推进问题落实解决。二是针对部分建设单位为集团公司在汉设立的项目公司(独立法人,但无人事权限,无财务权限),对集团发函,争取集团总部支持,加强质量控制及售后维保。三是公交线路审批中,落实了精细化工作。公交线路严格按审批线路行驶,到点报站,疫情宣传全部使用市公交集团发布的规范统一语音。

17.工作执行打折扣,缺乏大局意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了企业办理人防手续过程的告知工作。积极的与审批局相互沟通,及时的知晓企业办理人防手续进度,提前做好企业办理人民防空竣工验收备案的准备。二是落实了企业办理人防手续新旧政策解读工作。避免造成企业在人防工程竣工备案验收阶段因收费问题而无法及时通过备案。三是落实了企业办理人防手续的验收备案工作。碰到因政策文件上的变化而导致收费变更,造成企业无法备案的,及时和行政审批局协商商议解决办法,帮助企业更快、更好、更满意的完成此项工作。做到“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让企业在符合政策的要求下第一时间通过审批。四是优化了窗口服务,严格按照行政审批局出台的《武汉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绩效考评暂行办法》执行,有条件的窗口岗位已实行AB岗,工作时间窗口不断档、不空岗。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素质、业务教育的学习和培训,严格做到主动热情、业务娴熟,为办事群众方便快捷的办理业务。强化了群众监督,严格遵照“一窗受理、一网办结”的程序,将遇到的问题转为内部沟通,协调解决,不让群众多跑路。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及时参与“好差评”评价,充分运用“好差评”系统,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与参与度。增强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诚心诚意地接受监督,让自身的工作更加完善。

18.工作程序粗放,缺乏精细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投诉处理件较多部门成立了市长专线工作专班,迅速、认真核实、回复办理市长专线诉求件。组织了投诉处理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强化投诉处理机制和及时纠错意识,以防忙中出错,杜绝出现不负责,答非所问。二是科室之间加强了沟通,落实配合协作,按职责规范推进工作。三是迅速开展了财务内审工作。聘请了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局及所和二级单位票据进行审核,对报销流程控制不严、报销单据缺乏现象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了财务规范化管理,拟重新修订行政单位内控制度手册。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做好各项日常会计工作,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加强了财务人员学习和培训,熟练掌握财务制度和经济业务流程,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19.工作作风漂浮、纪律要求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学习目标,合理安排学习任务,结合履职需要,广泛学习现代物流知识,不断增强综合素养。制定了物流知识学习方案,落实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二是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在政务服务工作中定期到窗口监督检查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领导同志做到亲自研究,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事项。三是建筑业企业服务时建立了QQ、微信企业工作群,网络沟通与实地走访相结合,形成全全覆盖、无死角的行业服务态势。在相关政策发布后,将通过网络告知、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将政策宣贯至每一家企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阶段将继续按照工委(区委)第一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更优,为加快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整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按照工委(区委)领导指示精神和巡察工作规定,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意识,持续抓好后续整改。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坚持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紧盯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将整改工作进行到底。

(二)坚持政治标准,确保整改实效。针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质量第一、讲求实效,逐条落实、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住建管理水平上台阶,提质效。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深刻反省、务实担当,把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持续抓好制度化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深刻认识营商环境是开发区的生命线。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完善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严防问题再次发生。

(四)注重成果运用,开创良好局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有效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之中,体现在加快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质量发展中,体现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中,以整改促改革,以整改促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工委(区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84891003

邮编编码:430056

电子邮箱:742628534@qq.com

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214


链接: 区人大 | 区纪委监委机关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江池二路军山新城春笋C栋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江池二路军山新城春笋D栋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收藏本站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 ©1997-2025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2025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

站长统计
无障碍功能 武汉经开区

政府服务便民热线
12345

Share - We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