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我区涉非风险,经管委会(区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   林   管委会副主任、汉南区副区长

成   员:王   辉   区财政局局长

许忠祥   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毛学锋   工委(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作金   工委(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家杰   工委(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龚德茂   区发改局副局长

周   天   区经信局副局长

葛   挺   区教育局副局长

许凤兰   区民政局副调研员

张培循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   军   区城乡建设局纪委书记

赵东平   区农业局副调研员

江   华   区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李   红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林丹萍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袁志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贾伟杰   开发区法院纪检组长

胡中建   汉南区法院正处级干部

邹利生   开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肖忠诚   汉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新尧   区国税局总会计师

吴诗敏   区地税局副局长

王铁桥   商务城管理办公室调研员

周长刚   智慧生态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挂)

汪正喜   先进制造产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何长友   武汉出口加工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曾庆国   港口物流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雷   力   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徐   枫   通航及卫星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肖贤国   沌阳街办事处副主任

普华俊   沌口街办事处政法副主任

冯   进   军山街办事处政法副主任

蔡明诚   纱帽街办事处副主任

易俊杰   邓南街办事处副主任(挂)

叶家艺   东荆街办事处副主任(挂)

辛元雄   湘口街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财政局办公,由王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培循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党政办公室(法制办、应急办):综合协调全区非法集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参与处置重、特大非法集资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的协调调度和善后处置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区非法集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和动态。参与全区涉及非法集资处置相关地方政策的制定、修改、解释工作。

(二)工委(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负责行业内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和查处工作;负责网上涉嫌非法集资敏感信息及金融行业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监测、研判、报送,及时处置违法有害信息;会同市场监督局、公安局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网站。负责全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全区新闻媒体(含互联网)等涉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类新闻媒体按照年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计划,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委(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维稳办、信访局):负责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全区责任单位综合治理评价体系。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街道处置因非法集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加强对全区非法集资维稳工作的督促指导。负责非法集资信访案件的受理、交办、转办;从信访案件中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的线索、苗头,及时综合、反馈区处非办;按统一安排,参与全区处置非法集资的信访维稳工作。

(四)区发改局:负责查处全区企业债券发行、创业投资备案管理等业务领域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五)区经信局:负责查处全区融资担保公司、中小工业企业等主管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负责查处全区融资租赁、典当行业、商贸流通业及主管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六)区教育局:负责查处全区教育系统内的校园贷、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在全区教育系统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七)区民政局:负责查处全区社会团体、养老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事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八)区财政局:负责查处开发区、汉南区财政系统业务监管、主管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负责查处区小额贷款公司等行业主管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组织区行业主(监)管部门对各类交易场所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

(九)区城乡建设局:负责查处全区房地产行业等主管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交易和房屋租赁行为进行监管;负责及时、全面提供涉嫌非法集资的房地产企业房产开发、房产权属、房产抵押等情况;配合区相关单位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房地产企业房产的冻结和解冻、抵押和解除抵押等工作,配合处置房产权属转移登记等工作。

(十)区农业局:负责查处全区农业领域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等主管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十一)区卫生计生局:负责查处全区卫生计生领域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十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既无行业特殊许可、又无明确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

(十三)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排查行政审批工作中出现的涉非信息,若有线索及时上报区处非办;负责提供涉非企业相关线索,配合区处非办做好处非工作。

(十四)区公安分局: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负责依法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侦查;做好处置因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维稳工作;对非法集资活动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财物;配合法院做好非法集资刑事诉讼案财务保管、移送、违法所得追缴、执行等相关工作。

(十五)开发区法院、汉南区法院:负责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依法审理、审判和执行工作;配合区处非办进行涉非案件统计工作。

(十六)开发区检察院、汉南区检察院:负责依法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涉案人员的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配合区处非办进行涉非案件统计工作。

(十七)区国税局: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纳税情况及财务情况等进行检查。

(十八)区地税局: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纳税情况及财务情况等进行检查。

(十九)各街道:负责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负责辖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发现辖区内非法集资案件、人员的线索、苗头,及时综合、反馈区处非办;按统一安排,负责辖区内非法集资参与人的信访稳控工作。

(二十)各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企业的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检查,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的线索、苗头,及时综合、反馈区处非办。负责辖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二十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印发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类会议材料和文件,负责全区非法集资案件信息统计、重大事项报送以及协调督办等;会同工委(区委)政法委对各有关部门年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开展综治考评。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链接: 区人大 | 区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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