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绿满车都”资金兑现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绿满车都资金兑现奖补办法(试行)》已经管委会(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7331


“绿满车都”资金兑现奖补办法(试行)

 

为努力实现绿满车都工作目标,根据区党政办关于《2017绿满车都行动计划》文件精神,特制定绿满车都资金奖励补助办法试行。

一、资金来源

绿满车都行动,以区级财政资金为主,市级造林项目资金为辅配套造林绿化奖补资金。

二、资金奖补范围

1.林业产业基地。以村为单位,新造林果树、绿化苗木等集中连片在20亩以上的。

2.乡村道路、农田林网和江河干堤绿化。乡村道路两旁和田间地头各种植13排杉树(或价值相当于杉树品种),江河沿线具有生态效益的防护林。

3.绿色示范村。纳入省、市绿色示范村创建达标的;纳入区级绿色示范村创建达标的。

三、资金奖补标准

1.林业产业基地成片造林。果树、绿化苗木、经济林和用材林等每亩各补贴200元。

2.乡村道路、农田林网和江河干堤沿线生态防护林。

乡村道路和农田林网按每株20元,干堤沿线生态防护林按每亩200元奖补。

3.绿色示范村。以村为单位,村湾、四旁种植经济林、用材林类每亩200元,苗木类每亩300元奖补。每创建一个省市级绿色示范村补助6万元,每创建一个区级绿色示范村补助3万元。

4.对列入或预备列入生态公益林的造林树种,经由区园林和林业局确认后,按照3年管护期经费进行奖补。第一年每亩补贴200元,第二年每亩补贴150元,第三年每亩补贴100元。

四、奖补认定标准。

造林保存率达80%(含)以上,按奖补标准金额足额奖补;保存率70%(含)至80%(不含),按奖补标准的70%奖补;保存率60%(含)至70%(不含),按奖补标准的60%奖补;保存率60%(不含)以下的不予奖励。

五、资金奖补程序

1.各街道将当年符合造林绿化奖补政策的名单及造林情况列表,经街道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街道公章后报送区环保(园林和林业)局。

2.区环保(园林和林业)局组织由财政(或审计)部门参加的验审小组,对各街道报送的奖补对象,进行验收评审,并在验审表上签字确认。

3.区环保(园林和林业)局汇总全区奖补对象验审表后,编制全区奖补资金一览表,经管委会(区政府)审批后送财政局备案。

4.区财政局按程序拨付造林奖补资金。区环保(园林和林业)局拨付至各街道和相关单位。

 

 

链接: 区人大 | 区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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