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关于建立健全城市绿化水平不高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
关于建立健全城市绿化水平不高问题
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巩固全区城市绿化水平不高问题整改工作成果,持续提升我区城市绿化水平,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办文〔2016〕5号)及《关于抓好2016年“十个突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武治庸办发〔2016〕4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建立健全城市绿化水平不高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深入、常态、规范”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明确职责,分工负责”的原则,激发责任单位内在动力,充分发挥群众、新闻媒体等各方面作用,实现城市绿化水平提升的责任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二、工作目标
提高城市绿化规划水平,加强道路绿化建设,实施绿化养护精细化和全覆盖管理,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和绿化养护日常考核工作管理,及时制止并处置损绿毁绿行为,确保城市园林绿化景观不受侵害。通过建立和实施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全区城市绿化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增强市民获得感。
三、工作内容
(一)科学编制绿化建设规划。在市园林和林业局领导下,组织对城市主干道、隔离带、匝道、立交桥等重点建设工程,开展绿化专项规划,以及对绿化指标和景观特色的指导,对各项绿化工程方案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做好绿化工程施工图审查。
(二)加强道路绿化建设,提高园林绿化品质。区环保局(园林和林业局)完成《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武汉市2016年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2015〕53号)规定的城市主干道行道树、隔离带绿化、匝道绿化、立交桥节点绿化等建设目标任务。
(三)严格控制生态底线。区国土规划局坚决贯彻落实《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决定》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项目审批,杜绝生态隔离带、生态绿楔等生态底线区随意变更规划、被蚕食等现象。生态底线区规划非经法定条件和程序批准,不得调整。
(四)提升绿化管理养护水平。区环保局(园林和林业局)要不断提高绿化养护市场化水平,继续严格落实“路段长”责任制,强化养护责任,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第三方绿化养护考核平台,加强对已建成绿地养护管理全覆盖检查考核,对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每周巡查1次,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每月对全区已建成道路绿化养护考核一级至少4次,二级至少3次,三级至少2次,发现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切实做好居住区、厂区、学校、企业等社会自管绿地绿化技术服务指导工作;加大园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积极发动社会力量的监督创造良好的软环境。各街道办事处和养护责任单位建立健全绿化巡查制度,每天对辖区内主次干道绿化进行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台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报告率、整改率100%;若发现违法毁绿问题第一时间向城管执法部门报告。
(五)加强监管及处置力度。区城管局建立健全区园林绿化巡查、监管、执法工作协作机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建设、毁绿及违规侵占绿地或绿化规划用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案必结,办结率100%。
(六)畅通投诉渠道。区环保局(园林和林业局)设立24小时投诉咨询热线84891475,确保投诉电话畅通。对群众投诉和举报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确保举报投诉受理及调查处置率100%,回复率100%。对投诉处理不及时的,依据相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四、机制建设
(一)实施网格化管理机制。对城市园林绿化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把道路、公园、广场等绿地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形成区环保局(园林和林业局)—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个人的层级网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养护单位,对问题的整改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养护管理标准进行月考核,保证考核质量。同时,将所属道路、公园、广场等绿地责任到人,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规范科学养护机制。一是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绿化条例、养护标准及操作培训。二是针对部分绿地存在的问题进行补缺补差,开展对主干道苗木扶正、乔灌木和地被补栽、行道树树穴美化、色块植物修剪、绿地施肥等绿化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加强对园林绿地的卫生保洁工作,安排专门人员全天候进行保洁管理。保持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无明显枯枝败叶,确保绿地区域整洁优美。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在病虫害高发期,对绿地进行集中巡查,对受病植株及时进行防治。
(三)创新巡查发现机制。区环保局(园林和林业局)建立第三方绿化养护考核平台,加强日常考核管理,每月对全区已建成绿地养护考核4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与各街道办事处和养护责任单位的工作联系,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和养护责任单位建立健全绿化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巡查记录台账(包括巡查人、巡查时间、地点、路线、有无涉嫌损绿毁绿现象和养护不及时、处理结果等)。区城管局、区国土规划局等责任单位分别建立巡查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工作联动。
(四)加强监管及处置机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建设、毁绿及违规侵占绿化用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案必结,办结率达100%。各街道办事处和养护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巡查发现正在实施的损绿毁绿等违法行为后,首先向违法行为人员现场宣讲相关政策法规,规劝督促当事人立即停止损绿毁绿行为,并现场勘验和照相取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同时报告所在街道城管执法部门,交由城管执法队员依法进行查处。
(五)完善投诉回访机制。设立24小时投诉咨询热线,24小时受理群众对损绿毁绿违法行为的投诉与举报;鼓励多渠道举报损绿毁绿违法行为,在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的基础上,建立投诉网络平台,关注网上舆情动态,全面接受广大群众对损绿毁绿的举报和监督。对于投诉和举报的违法行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确保投诉处理及调查处置率达到100%,回复率达到100%。
(六)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区城市绿化水平不高问题承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分析问题,跟踪督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对整改承诺未兑现或兑现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未解决或解决不到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绿化建设工程等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进展不力的单位下达督办通知和预警通知,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七)发动市民参与机制。在强化内部管理,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养护工作,通过不同的活动载体,以广大党员、中小学生为主要对象广泛开展“植绿、爱绿、护绿”各项宣传活动,继续开展树木认养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爱绿护绿意识。完善投诉机制,鼓励市民参与监督,及时制止损绿毁绿行为,各部门加强联动,不断加大园林执法查处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市绿化水平不高问题是社会高度关注、群众急盼解决的突出问题,也是影响民生、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重要问题。为此,各责任单位、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作配合,认真履职尽责,加强保障,确保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要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目标,建立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三)信息互通,形成合力。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协作意识、服务意识、增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与协调,及时协商解决影响城市绿化水平的共性问题,形成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