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6-02-26 10:17 作者: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主体 检查场景
(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1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综合检查 发起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对企业安全生产、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及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协同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交通运输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人力资源局
区消防救援局
2 对工贸企业的综合检查 发起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工贸企业 对企业安全生产、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道路运输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及劳动用工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协同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交通运输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人力资源局
区消防救援局
3  对娱乐场所的综合检查 发起单位 区文化和旅游局
娱乐场所 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治安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及劳动用工情况的检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协同单位 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消防救援局
区卫生健康局
区人力资源局
4  对餐饮企业
经营场所的综合检查
发起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餐饮企业
经营场所
对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等许可、备案和监管情况;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及是否定期清洗维护情况;二次供水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等五类情形;对餐饮场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依法规范排水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协同单位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区卫生健康局
区消防救援局
区水务局和湖泊局
5  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综合检查 发起单位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企业安全生产;车辆资质及设备;从业人员资质、劳动用工情况;卫星定位系统的动态监管;车辆停放场地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协同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人力资源局
6 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综合检查 发起单位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燃气经营企业 对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燃气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燃气经营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燃气质量、价格监管及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协同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消防救援局
7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企业的综合检查 发起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企业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城镇污水处理运营情况、登记事项、公示信息、特种设备安全事项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协同单位 区水务和湖泊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 对房屋建筑工地的综合检查 发起单位 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建筑工地
围绕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火作业、喷淋设施、降音降噪设施、卫生安全、灭蚊防控、防暑防冻、特种设备安全、生活区域活动板房安全、建筑垃圾处置情况及落实“六项制度”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协同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区卫生健康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人力资源局
9 对市政工程建筑工地的综合检查 发起单位 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市政工程建筑工地
围绕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火作业、喷淋设施、降音降噪设施、卫生安全、灭蚊防控、防暑防冻、特种设备安全、生活区域活动板房安全、建筑垃圾处置情况及落实“六项制度”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协同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区卫生健康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人力资源局
10 对营利性养老机构的综合检查 发起单位 区民政局 营利性养老机构 对养老机构建筑、消防、房屋、食品、特种设备、服务质量、燃气安全、资金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措施、从业人员的检查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协同单位

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区应急管理局
区卫生健康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消防救援局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11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综合检查 发起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营利性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设置规范管理、医疗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管理、医疗质量评价管理、中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公共卫生责任履行、母婴保健技术与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改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药品采购、验收、存储、使用全过程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查;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存储、使用全过程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查;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医疗机构医废管理和辐射安全工作情况;对医疗机构依法规范排水情况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协同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水务和湖泊局
区消防救援局
12 对旅馆的综合检查 发起单位 区公安分局 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旅馆(含民宿) 对旅馆资质(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情况、变更登记备案情况)、实名登记情况、治安防范措施、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视频监控设施运行、卫生情况、消防安全、依法规范排水情况的检查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协同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应急局
区卫生健康局
区水务局和湖泊局
区消防救援局
13 对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场所的 综合检查 发起单位 区文旅局(体育局) 游泳、攀岩、滑雪、潜水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
营场所
对设施设备安全情况、人员资质与配备情况、安全制度与标识、其他有关的生产经营安全情况、经营证照情况、消防安全、治安管理、游泳场所卫生管理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湖北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协同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公安分局
区消防救援局
区卫生健康局
14 对机动车
检验机构
的综合检查
发起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动车检验机构 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情况、排放检验情况、安全技术检验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协同单位 区公安分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15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综合检查 发起单位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运输局) 机动车维修
经营者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登记及经营资质情况、机动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情况、维修质量、客户权益保护、收费价格等经营行为、危废处置、污染排放情况的检查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协同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16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综合检查 发起单位
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化物业小区) 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约定,执行物业管理情况、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情况、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人情况、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对违法建设、毁坏、违规排放油烟等履行发现劝阻报告职责情况的检查 《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协同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消防救援局
区公安分局
各街道
17 对殡葬企业(机构)的综合检查 发起单位 区民政局 殡葬服务机构 对殡葬用品个体户或企业是否存在明码标价、强制消费、诱导消费、违规违法消费、违规违法收费等行为的检查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在全区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协同单位 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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