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手段。为加快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区财政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2023年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3〕53号)及《武汉经开区2023年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武开法办发〔2023〕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和指导实践,并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3次,建立财政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举办各类法治专题学习活动共8次,积极组织财政干部参加法宣在线学法考试,明确要求学习有落实、考试能达标,干部学法考试通过率100%。
(二)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财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在财政局管理决策中的政治领导作用、思想引领作用和组织凝聚作用,突出党组织在决策中的核心地位。坚持将法治财政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确保法治财政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根据《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持续推进财政规范性文件由局监督科统一审核,经财政部门领导集体讨论通过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指导作用,保证文件出台的规范性、合法性。2023年新出台8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同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23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5件,制定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2.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决策后评估、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3.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论证和提供法律意见工作机制
通过三方询价的方式聘请法律顾问,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负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讲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财政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积极筹划设立公职律师,鼓励局内在职公务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面摸排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公务员情况,形成拟培育名单,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探索推进公职律师建设新思路,目前陈翔宇同志符合条件,正在走公职律师申请流程。
(四)打造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
1.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我局对照《2022年武汉经开区“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清单》,推行代理记账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制度;积极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降低市场交易成本,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压缩投诉处理时间;制定《2023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在门户网公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在监管行为发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截至目前,上传政府采购行政检查18次,确保应录尽录;构建全周期闭环信用监管,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承诺制度,探索推动建立以信用为基础、承诺为核心、全程监管服务为保障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将各类型信用承诺和履约践诺信息,依托信用平台进行归集公示。2023年共有1家公司接受了行政处罚,严格落实了信用承诺制度及行政处罚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执行力、公信力;加大推进政策落地见效,积极用好车谷“科创33条”等激励政策,积极履行助企纾困集成服务政策;强化统筹落实,聚焦乡村振兴,及时发放补贴;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鼓励探索创新,根据区营商环境办要求,积极申报《武汉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对标清单》。
2.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根据《关于印发〈我市深入推进流程优化提质增效做实“一事联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武汉市财政局法规处要求,财政局组织各街道完成《财政惠民政策宣传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农民补贴存折登记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两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对标优化工作。
3.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2023年1-12月对1家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行政性处罚,执法过程均严格按“三项制度”执行,政府采购领域执法全部按《行政处罚法》《湖北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量裁,符合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罚合理原则。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云平台应用与录入,着力实现执法事项网上运行、监管信息网上可查。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实现全过程记录、全系统归档,做实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2023年1-12月严格按照要求在湖北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及信用中国平台共公示对1家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行政性处罚的相关信息。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根据财政局事权和职能,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23年组织11名青年干部报名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完善,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顺畅。
2.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方面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及“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了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渠道。
3.全面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23年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实行行政处罚1次,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4.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财政局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已经建立,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评估周期内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6.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行政执法着装管理规范。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管理,2023年针对本单位1名同志丢失行政执法证的情况,及时在区门户网站发布遗失公告,于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申请补换证。
(六)加强矛盾纠纷化解
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调处和诉讼服务体系。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更加重视“民呼我应”平台相关案件的处理,规范处理流程,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2023年共办理“民呼我应”平台案件75件,满意率达93.33%,推动矛盾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健全科学高效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1.自觉接受多方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发挥审计、财会、统计、执法、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100%。
2.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和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健全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定期推送机制,将失信行为纳入政务失信系统。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政务诚信履约。探索建立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主动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意见及使用情况、2023年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2021-2022年发行的政府债券情况、2023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公示等,统筹全区预决算单位开展2023年预算及2022年决算公开工作。2023年共对2件符合法定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现100%答复。
(九)增强财政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2023年4月25日,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2023年第四次集体学习暨专题读书班第一次交流研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学习的主要内容;9月1日,在春笋C517开展主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学习活动;12月6日,在春笋C517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强化法治意识,认真内化宪法宣传周活动精神,发挥宪法学习模范带头作用。
2.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活动
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创新活动方式,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1)联合区法学会,依托“车谷财政大讲堂”平台,邀请常年法律顾问开展主题为《<个人信息保护法>解读》《<预算法实施条例>解读》《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实务》等系列普法讲座。(2)坚持以网络平台为主阵地,采取文字、图片、视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于“3·8”妇女节当天通过发放小册子宣传武汉市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政策,“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张贴海报、组织观看宣传视频等方式弘扬法治精神。(3)抓住普法重点,开展民法典宣传。4月20日,与法学会联合开展“车谷财政大讲堂”系列之学习民法典——《合同实务操作与风险防范》讲座,对日常财政工作中规范进行合同签订与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4)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落实普法责任,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在局职工微信群中发布宪法宣传周海报、武汉市宪法宣传视频,线下发放省财政厅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传图册》,全体职工认真进行线上学习,反响热烈,不断深化和强化了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3.推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八五”普法中期自评,撰写八五普法中期自评报告。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撰写以案释法典型案例2篇。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普法宣传内容还不够丰富,学法和用法结合不紧。主要原因:一是更多地倾向于财政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未加强对其他法律知识的宣传;二是财政体制改革对法治财政建设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干部把“听了”当成“学了”,“学了”等同于“懂了”,把“记录留痕”等同于“入脑入心”,学习效果不尽理想。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财政局2022年行政诉讼案件于2023年5月终审,落实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3次,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带头学法作用。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制定、修改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均已及时向党组请示报告。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抓实支部的“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树立“法无规定不可为”的意识,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知识和素养,推进法治建设,服务于民。
(二)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全局绩效管理目标重要内容,推进法治车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普法依法治理等。建立财政管理制度与法治财政协调联动机制,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办事能力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为依法理财、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奠定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从财政工作的实际出发,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带头尊法,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的多种方式,学法知法,着力提高法律素质,做到依法办事,为推进新时代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党组
2024年2月20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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