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部门(公司),机关各科室:
现将《军山街道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实施方案(2023-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军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17日
军山街道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实施方案(2023-2024年)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水平,深入推进健康车谷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持续改善市容市貌,切实提升城市品位,全面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健全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管理机制,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实现从集中整治向日常保持转变、从行政推动向制度保障转变,确保高分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并高标准、高质量长效保持。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加强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建立健全街道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机构,居委会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不断完善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队伍。各社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确保爱国卫生工作年度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并做好过程性资料的收集整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影响评估试点,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责任单位:街爱卫办、各单位、部门、公司、社区)
(二)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强化各社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健康促进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类宣传阵地,以社区健康教育宣传、讲座等多种形式普及健康知识。持续推进健康区建设,以社区、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为重点,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开展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普及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打造12分钟健身圈。严格落实《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积极开展无烟场所建设,禁止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责任单位:街爱卫办、综合执法中心、文体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三)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抓好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铁路沿线、绿化带等重点部位、场所的清脏治乱,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清除卫生死角。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强化环卫设施管理,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流程,确保密闭运输、车容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公厕配置完善、卫生达标,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公厕达到二类。进一步巩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成果,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落实,督促农贸市场加强卫生设施、划行归市、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病媒防制、消毒通风。规范道路车辆停放。逐步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不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城市环境。(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心、市场监管所、工地整治办、交警中队)
(四)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持续保持良好环境空气质量。推进排放油烟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加强水环境保护,确保无乱排、黑臭等现象。噪音治理、禁鸣措施落实到位。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处理医疗废物,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要求。(责任单位:公共管理办、综合执法中心、派出所、各医疗机构)
(五) 强化重点场所卫生。积极整治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小浴室、小歌舞厅、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等行业秩序乱、卫生状况差、设施陈旧、行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各类公共场所证照齐全并亮证经营,有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规范中小学校医院或卫生室设置,按规定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以及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加大职业病危害治理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责任单位:各社区、市场监管所、公共服务办、教办)
(六)加强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管理,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积极推广分餐公筷,大力倡导“光盘行动”,杜绝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管理规范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加大二次供水单位监管力度,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严防重大食物和生活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公共管理办、派出所、各社区(村))
(七)提升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健全传染病监测网络,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强化监测评估,提高疫情报告与管理水平。扎实有序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等符合标准要求。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确保满足临床用血需要。定期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消杀治理、预防控制活动。(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办、各社区、各医疗机构、网格中心)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3年5月-2023年7月)
1.建立完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机制。对照新办法和新标准,对主要任务和评价指标进行针对性细化,明确各项指标任务所涉及的主要责任部门。组织参加专题培训,全面熟悉、掌握新办法和新标准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完成本周期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街爱卫办统筹、督促街道各社区、单位及部门按照区爱卫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对照工作责任表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推进日常工作。
2.加强重点区域治理。以老旧小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三小”行业、公共场所“四小”行业、环卫设施、城乡结合部等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薄弱及容易反弹的环节,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3.营造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氛围。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复审评估阶段(2023年8月-2024年)
1.实施常态化督促、整改制度。区爱卫办统筹组织相关部门、聘请第三方持续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检查,街爱卫办统筹各社区、单位及部门按照上级明察暗访反馈情况及时整改、巩固,加强监管、指导,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2.实行专题会议制度。复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精神、通报检查结果、讲评目标进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交流工作经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扎实落地。
3.典型示范提升水平。各事业单位、部门、公司、社区在全面基础巩固的基础上,对重点行业、重点片区实施专项综合治理,做到改一处、成一处、见效一处,形成典型引领、连片示范效应。
4.查漏补缺长效管理。持续加强社会面宣传,完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各负其责,查漏补缺,加强问题点位、薄弱环节的动态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事业单位、部门、公司、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认识,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作为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载体;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方案、实施计划,落实人、财、物等各项保障,进一步提高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事业单位、部门、公司、社区要认真学习复审标准,明确任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科学部署分工。以复审工作为契机,常态化开展自查,每周上报街复审办公室自查问题至少1个,并及时整改,街复审办公室每月抽查整改情况。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力度。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营造人人共建的浓厚氛围。各事业单位、部门、公司、社区要将健康教育宣传与党建、工会、妇联等日常工作充分结合,利用宣传栏、显示屏、新媒体平台、集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职工、居民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和技能的积极性。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居民对卫生状况满意度。
附件:1.军山街道国家卫生城区现场评估责任分解表
2.国家卫生城市建设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内容和标准
3.军山街道爱国卫生工作自查问题上报表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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