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汉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区防指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防汛抗旱分指挥部,区直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做好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进一步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经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研究同意,区防指修订完善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525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防汛抗旱

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工委(区委)办:负责协调全区防汛抗旱会议和工委(区委)领导防汛抗旱工作,传达工委(区委)领导有关防汛抗旱指示精神,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参与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协调工作。

(二)管委会(区政府)办:负责协调全区防汛抗旱会议和管委会(区政府)领导防汛抗旱工作,传达管委会(区政府)领导有关防汛抗旱指示精神,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参与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协调工作。

)工委(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和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做好防汛抗旱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旅游行业、旅游景区的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指导、组织、协调旅游景区洪涝灾情预警、应急演练、避灾应对和人员安全保障工作。

)人武部:组织和动员民兵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协助地方完成人员、物资转移和安置、社会治安等工作;必要时,协调军队参加应急抢险救灾。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防汛抗旱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除险加固、水毁工程的审批协调、投资安排及管理。

)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区教育部门和区内高校防汛抗旱及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应急演练、沟通协调及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协调防汛抗旱电力调配,协助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征调和生产。

)区公安分局: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灾区社区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转移;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村(社区)协助地方政府依法开展防汛抗旱风险排查、管控和治理,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防汛抗旱。做好因灾死亡人员遗体处置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工作。

(十)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及时发布水质监测预警信息,参与生态调水应急处置。

(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在建工地、深基坑等防洪排涝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指导汛期物业管理小区防汛排涝和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人员、物资及设备运输和公路通行保障,指导协调做好公路、码头、水运等行业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汛期通航水域预警预报及发布通航通(警)告;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防汛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负责协调武汉地铁集团做好全区地铁排涝安全保障工作。

(十)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防汛抗旱期间市容环卫及城市道路、桥梁、供气等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

(十)区水务和湖泊局:承担区防办日常工作;负责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协调联络工作,传达并监督落实市、区防指有关指令和要求;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保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和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管理、维护。调度;负责做好城市供水、排水、内涝防治工作;负责江河湖泊水雨情和旱情的监测及水情预报工作。

(十)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调查、整理和报告农业旱、涝灾情信息;督促指导各街道、农投公司做好农业防汛抗旱救灾、生产恢复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导受灾地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节水农业技术。

(十)区商务局:负责加强对受灾地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监测工作,参与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市场供应工作。

(十)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防汛抗旱期间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疾病防治;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血吸虫疫区人员防治、饮用水安全监测和医疗救治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灾区疫情防治信息,组织开展灾区疫病防控救治工作。

(十)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防办日常工作,传达并监督落实区防指有关抢险指令和要求;负责区级应急抢险队伍组建和演练,配合做好区级应急抢险队伍培训;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水旱灾害抢险救援,核灾救灾、捐赠救助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区气象局:负责气候监测、天气预报、气象灾害形势分析和评估,从气象角度对汛情、旱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及时发布预报预警,参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并向区防指及有关单位提供气象信息;负责人工增雨作业工作。

(二十)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区防指统一部署,组织指挥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参加防汛抗洪抢险救援行动。

(二十)汉南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区防指统一部署,组织指挥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参加防汛抗洪抢险救援行动。

(二十)武汉车都集团:负责其管理的水利设施及承建工地的防汛排涝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经开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其管理的水利设施及承建工地的防汛排涝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长江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其承建工地的防汛排涝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开发区供电公司:负责防汛抗旱供电和应急调度保障工作。

(二十)汉南区供电公司:负责防汛抗旱供电和应急调度保障工作。

(二十)区电信公司负责防汛排涝期间的通讯保障工作。

(二十)区移动公司:负责防汛排涝期间的通讯保障工作。

三十)区联通公司:负责防汛排涝期间的通讯保障工作。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水务和湖泊局。办公室实行双主任负责制,由区水务和湖泊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主任。启动Ⅲ级响应前,原则上由区水务和湖泊局承担区防办组织指挥、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等职责。区应急管理局做好上级部门指令传递、信息共享工作。启动Ⅲ级响应后,区防办的运行参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武汛办〔2020〕2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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