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防汛抗旱分指挥部、区直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排涝应急联动工作,保障城市排水安全,我办修订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排涝应急联动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排涝
应急联动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系列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方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决落实防水排涝责任制,严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实现“小雨、中雨无积水,大雨、暴雨保功能,持续大暴雨抗涝灾,特大暴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城市排水防涝目标。
(二)基本原则。统一指挥,落实责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科学调度,超前预警;蓄排结合,雨污同防;快速反应,应急救灾。
(三)适用范围。建成区范围内的暴雨内涝灾害的预防和处置。主要包括:沌阳街、沌口街、军山街、纱帽街。
二、应急联动指挥机构与职责分工
城市排涝是防汛工作的一部分。根据《武汉经开区防洪预案》,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指挥全区防洪排涝工作。工委(区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区人民政府区长)共同担任区防指指挥长,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设在区水务和湖泊局,负责统筹城市排涝、协调调度及日常防汛抗旱工作。办公室实行双主任制,由区水务和湖泊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武汉经开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区水务和湖泊局做好重要泵站、涵闸运行调度,落实易积水点“一点一策”要求和管网维护管理工作。
2.区应急管理局做好应急、抢险、救援等相关工作,保障安全。
3.区气象局做好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4.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组织做好积水点及周边交通现场疏导和管控工作,保证城市主要交通干道畅通。
5.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及时处置城市桥梁相关积水点,清理道路路面阻水物(树叶、杂物等)。
6.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做好深基坑、在建工地排涝工作;组织做好物业小区、地下车库等易积水点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对老旧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协调市级平台公司做好地铁的排涝安全保障工作。
7.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组织做好正面报道、舆论引导工作。
8.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各自负责职责范围内工作。
9.各分指挥部做好本辖区排涝工作。组织力量做好积水严重的居住小区、人行涵洞(通道)排涝应急抢险处置和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三、预报预警与应急响应
(一)汛前准备
区水务部门在雨季到来前,加快汛前补短板水务建设和易积水点整治,提高设施能力;加强箱涵、管网、疏水井、雨篦子疏捞清杂,确保通道畅通;加强泵站、闸门等设施设备维修、调试,确保功能完好;科学调度湖泊、港渠水位,腾空库容,确保低水位迎汛;备足应急人员、设备,加强预案演练,做到熟练运用。
(二)预报预警
区气象部门负责预报短期及中长期降雨量及其分布情况,及时向区防指报告,第一时间发布暴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气象预警。
1.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当预警时效过期时自动解除预警信号。
(三)应急响应
区防指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或日降雨达到一定级别后,经会商研判后启动相应级别城市排涝应急响应。由轻到重分为Ⅳ、Ⅲ、Ⅱ、Ⅰ级四个等级。当区应急响应启动时,按相关规定执行。
Ⅳ级响应: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区防办经会商研判,视情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区防办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涝情变化,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排涝工作统筹调度。每4小时通报一次水雨情。
2.区水务和湖泊局提前做好应急人员、设施设备准备;加强泵站、闸门等排水设施值班备勤,密切关注管网、港渠、湖泊水位情况,做好开机、开闸准备。
3.各分指挥部比照区级指挥调度层级,开展指挥调度。
Ⅲ级响应: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市防办经会商研判,由区防办副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区防办副主任坐镇区指挥部,进行调度,作出相应工作部署。每3小时通报一次水雨情。
2.区水务和湖泊局部署高风险易积水点“一点一策”,应急人员、设施设备到位,打开泄水井盖,设置专用安全警示标识,专人值守;涵闸、泵站值守人员到位,及时开闸、开机排水。
3.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4.各分指挥部比照区级指挥调度层级,开展指挥调度。
Ⅱ级响应:气象部门单日连续(两次及以上)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发布一次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区防办经会商研判,由区防办主任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区防办主任坐镇区指挥部,指挥调度,作出相应工作部署,组织专家会商。每2小时通报一次水雨情。
2.区水务和湖泊局部署高、中风险易积水点“一点一策”,应急人员、设备提前到位,开展巡查值守抢排,打开泄水井盖,设置专用安全警示标识,专人值守;涵闸开闸、泵站开机排水。
3.区应急、气象、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进驻区防指值守,其他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应急联动。
4.区防指视情派出人员赴重点区域指导、督导排涝应急工作。
5.各分指挥比照区级指挥调度层级,进行指挥调度。实行指挥部、现场“双指挥调度机制”,组织排涝、抢险、救灾工作。
Ⅰ级响应:气象部门单日连续(两次及以上)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日降雨达到250毫米,降雨持续,由区防办提出I级应急响应行动建议,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分管副区长)坐镇区指挥部,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专家会商。每1小时通报一次水雨情,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2.区水务和湖泊局部署高、中、低风险易积水点“一点一策”,应急人员、设备提前到位,开展巡查值守抢排,打开泄水井盖,设置专用安全警示标识,专人值守;涵闸开闸、泵站开机排水。
3.区委宣传部、应急、公安、城管、住建、气象等区防指主要成员单位派员进驻区防指参与统一调度指挥,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应急联动,做好相关工作。区委宣传部统筹组织对外宣传工作,区防办统一信息发布。
4.区防指派出相关人员现场指导、督导抢排抢险工作;迅速召集专家对重大涝情、险情进行会商,制定专项抢排抢险方案;区级平台公司抢险大队迅速行动,开展抢险工作。
5.各分指挥部比照区级指挥调度层级,进行指挥调度。实行指挥部、现场“双指挥调度机制”,组织排涝、抢险、救灾工作。
在严重积水地区成立现场排涝临时指挥部,负责辖区内排涝抢险应急措施与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并及时上报区防指。
组织调动街道、社区力量参与排涝、抢险救援工作,加强社区、人行涵洞(通道)等积水点的应急抢排抢险处置及群众救援工作。
6.当降雨持续增强,超过城市排水防涝标准时,全区进入超标降雨响应阶段,在区防指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区防指各相关成员单位做好超标降雨应对工作。
(四)响应解除
当响应启动条件消失,且无强降雨预报,城市交通、居民生活恢复正常,进入正常的排水秩序,应急响应工作即告结束。
(五)后续工作
1.响应期间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应急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它处理。
2.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量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3.小结本轮排涝经验教训,做好新一轮排涝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分指挥部、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强降雨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强化防大汛、防极端降雨意识,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扎实推进排水防涝各项工作,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二)落实责任。各分指挥部、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压紧压实排水防涝责任,将工作责任逐一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消除责任盲区和监管空白。排水防涝责任人要扎实推进排水防涝工作,着力解决城市主次干道、居民房前屋后内涝积水等实际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确保安全度汛。
(三)协同配合。建立气象部门预报预警、交管部门及时发现、城管部门清查排堵、水务部门调度抢排、应急部门救援处置,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信息共享与部门联动的排涝工作模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应对。
(四)严肃纪律。各分指挥部、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掌握雨情、涝情、水情,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及时报送内涝积水基本情况、成因及应对措施等情况。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附件
2022年武汉经开区及周边重点易积水点
区属 | 高风险点 | 中风险点 | 低风险点 |
武汉经开区 (3个) | 2个:车城西路与车城大道交汇路口、四新南路新华园二路口 | 1个:太子湖北路 | |
全区重点易渍水点共计3个,其中高风险点0个,中风险点2个,低风险点1个。 |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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