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水务在建工程建设单位、供水企业、污水处理厂以及第三方管护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市水务局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区水务局决定即日起至10月25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黎巴嫩化工厂爆炸、蔡甸区高坠事故以及湖北仙桃化工厂爆炸事故教训,结合我局三年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目标,进一步压实各水务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夏季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小组,由胡继业同志任组长,全面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李卫同志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局属各单位为小组成员;整治小组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形式
自即日起至10月25日,开展每周一查活动。
四、工作任务
(一)打非治违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分包、转包,无证、证照不全、过期以及超越资质从事水务建设施工,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违背施工规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夏季恶劣天气安全专项整治。当前整治夏季高温、梅雨期,大风、雷电等强对流天气增多,气候变化差异大,给安全生产带来严峻挑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恶劣天气带来的不安全因素,进一步部署、安排,针对高温天气及时调整工人作息时间,加强大风、雷雨天气观测,强化用电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设置三级用电管理机制,铺设施工现场用电,设置专业电工进行日常安全用电巡检,及时更换掉破损、老化、漏电电线,进行防触电、触电自救知识教育,确保用电安全。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照《彩钢板建筑和集体宿舍消防安全检查要点》(附件1)内容,加大对在建水务工地工棚和集体宿舍消防安全整治。同时针对办公区域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消防设施是否损坏停用、重点岗位人员责任落实情况、内部防范机制是否健全、宣传教育培训是否深入等进行细致排查,发现隐患一起消除一起。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大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力度,确保各类消防、防雷、防静电、防水、防泄漏、应急等设备设施可靠有效,各类灌区、仓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各岗位作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规范作业。要督促涉危企业落实“五人包联”和“五员包保”责任制,强化企业重大危险源管控、企业自动化改造和投用以及门禁管理。
(五)水务防汛安全专项整治。随着近期雨水下降,我区各防汛人员陆续组织下堤,部分单位防范意识松懈。但目前我区防汛形势依然比较严峻,防汛工作仍需保持高压态势,堤防日常巡查仍要按照前期要求进行,尽快对涵闸、泵站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针对前期水毁工程加紧修复。
(六)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要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和应急救援情况等为整治重点,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落实好深基坑防护、高边坡防护、沉井和顶管等地下空间施工、塔吊、物料提升机打桩机械、水上作业船只、清淤作业机械、高大模板、大型脚手架及施工作业平台的防风加固措施和防雷措施,临时施工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措施,施工工棚、临建宿舍和施工围墙围挡的加固措施等。重点应对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防雷装置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防止倾倒、高空坠落、坠物等事故发生。并按照在建水务工程安全施工规范,设置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理,建立安全档案,强化水务工程风险辨识,严格执行监理旁站制度,全面确保水务工程安全平稳施工。
(七)水设施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职业安全防护,特别是深隧、排水、污水管网、等封闭环境的施工作业,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中毒、防缺氧、防溺水和防坠落等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10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8月13日)。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明确专人负责、细化整改措施,并督促各水务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3日至10月22日)。对照整治工作任务,局属各单位切实开展每周一查,对排查情况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整改责任清单。经开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将组成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对前期各单位的检查情况不定期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相关单位工作落实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我局将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进行通报批评。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22日至10月25日)。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此次安全整治行动,固化经验做法,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做好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工作要强化工作落实。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夏季安全整治工作,并请局属各单位于每周四(包括节假日)下午16:00前将附表2和附表3反馈到局属办公室。
联系人:胡容,联系电话:16607100309,电子邮箱:466037650@qq.com。
附件:1. 彩钢板建筑和集体宿舍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2. 集体宿舍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
3. 安全生产隐患清单整改清单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
2020年8月12日
附件1
彩钢板建筑和集体宿舍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彩钢板建筑
(一)彩钢板的分类及火灾风险
彩钢板按内部加夹芯材料主要分为:聚氨酯夹芯板、聚苯乙烯(EPS)夹芯板、岩棉夹芯板、玻璃丝绵夹芯板等。其中,防火性能最好的是岩棉夹芯或玻璃丝绵夹芯,属于防火性能A级建筑材料。聚苯乙烯和聚氨酯夹芯的彩钢板,燃点极低、一旦遇到明火或电气线路短路会立即燃烧,这类彩钢板在燃烧时会产生大量浓烟,其成分主要是一氧化碳和氰化氢等有毒气体。
(二)彩钢板房检查内容
1. 建筑内部要是否采用A级不然材料作为芯材,芯材是否远离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室内外是否配备简易灭火器材,是否加装火灾报警器。
2. 在设计施工、使用是否按规范划分防火分区,彩钢板房是否按要求保持6米的安全距离,电线、电缆是否从芯材中穿越。
3. 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或乱拉乱接,是否组织不定期的消防检查。
4. 是否对于建设工地使用不合格彩钢板临时建筑建立问责机制,建设单位、施工有关单位是否确定消防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各岗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二、集体宿舍
(一)集体宿舍不得设置在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等场所内,耐极限不应低于二级,不得采用可燃材料装修。
(二)集体宿舍不应布置在地下室,不宜布置在半地下室。
(三)集体宿舍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得少于两个,但九层及九层以下的非通廊式建筑,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每层总人数不超过30人的集体宿舍,可设一部电梯,疏楼梯的最小宽度不应不小于1.1米。
(四)通廊式集体宿舍和单元式集体宿舍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1. 通廊式集体宿舍,建筑层数在三层至十一层的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应设防烟楼梯间;2. 单元式集体宿舍,建筑层数在十二层至十八层的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应设防烟楼梯间;3. 建筑层数在十层及十层以上的楼梯间均应能至平屋顶。
(五)集体宿舍设置单人间床时,每室居住不应超过4人,人均居住面积产不应小于4平方米;设置双层床时,每室居住不应超过8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应小于3平方米。
(六)集体宿舍内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七)集体宿舍每间居室至少应配置两个灭火器,宜设置独立式火探测报警器,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
(八)集体宿舍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不得堆放影响安全疏散的物品。
(九)集体宿舍除公用厨房外,不得生火做饭,公用厨房应设置排烟设施。
(十)集体宿舍应设置消防安全员。
(十一)单位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疏散学演习。
附件2
集体宿舍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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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场所名称 |
地 址 |
场所基本情况(建筑栋数、建筑层数、使用层数、建筑高度、总建筑面积、住宿人数) |
消防管理人及联系电话 |
存在隐患 |
整改情况 |
是否违规搭建彩钢板 |
门窗是否设置防盗网 |
所属街道/园区/单位 |
备注 |
备注:此表按照检查情况每周四下午16:00前发至区水务局办公室。
附件3
填报单位: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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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隐患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督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备注:此表按照检查情况每周四下午16:00前发至区水务局办公室。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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