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081元/人·月。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973元/人·月。
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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