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至8月,工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监局”)党组开展了燃气安全管理专项巡察。2024年11月27日,工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市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区市监局党组高度重视工委反馈的巡察意见,把燃气安全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会议精神,以整改为抓手,全面加强燃气安全建设,大力纠错,全面整改。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努力实现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专班统筹,加强领导。此次巡察反馈提出区市监局在学习教育、体制机制、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局领导及科室负责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燃气安全工作的根本要求和方针政策,深入分析巡察反馈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整改措施,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燃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整改工作领导,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区市监局制定燃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局主要领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定期调度整改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严肃督查问责机制,确保反馈问题坚决彻底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导,严抓整改。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对具备条件的立即整改,立见成效;对需要长期努力解决的,逐个研究,逐步到位;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做到“查漏补缺”。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要通过此次巡察,全面提升区市监局燃气安全监管效能。一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主体责任落实相结合。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二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坚持把燃气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实,建立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三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契机,逐步充实燃气安全监管队伍,全面开展培训教育,有效提升科所燃气安全监管水平。四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燃气安全战略部署,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制度,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的工作部署作为第一议题,并在后续的工作中长期坚持。二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统筹规划,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关于安全生产和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列为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织“三会一课”和其它重要会议的议题,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开展“燃气安全专项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三是紧扣学习重点内容认真制定学习计划,重点从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中研究确定学习内容,并结合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学习,确保制度执行常态化。四是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进行了学习分析,坚持学习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制定了落实措施并抓好落实,全力做到学有所得、学以致用。
2.关于“学习全国、省、市、区关于燃气安全有关工作要求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统筹做好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对于重点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学习,防止出现漏学情况。区市监局党组召开“燃气安全专项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关于安全生产和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对前期未及时学习的相关文件精神再进行系统学习,确保上级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3.关于“贯彻执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部分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网格化要求将特种设备监管职责下沉至基层监管所,并制定市场所特种设备绩效考核目标。二是2024年以来,区市监局组织各所监管人员多次参加燃气安全监管知识培训。三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液化气充装站、燃气管道使用管理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督促各所将检查情况录入监管系统。四是根据整治方案,区局整治领导小组及时督促有关科室、各市场所工作情况并按时间节点汇总向市局报送整治情况。五是针对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责令相关科室深刻反思,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予以问责处理,并督促相关科室及各市场监管所层层压实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以身边的案例深刻自省,坚决做到履职尽责,恪尽职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切实提升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监管水平。
4.关于“破解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参与区商贸专委会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联合区城管局、区投促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对辖区餐饮企业的燃气安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5.关于“对区燃气专委会发现和移送‘问题瓶灶管阀’溯源治理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文件处理流程、强化责任落实。修订并完善文件接收、处理和呈报流程。二是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建立局内快速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信息畅通,协调各方资源,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三是严格监督与问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进展情况等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要求有序推进。四是对燃气主管部门移送的使用领域“问题瓶灶管阀”线索完成溯源调查。
6.关于“燃气安全领域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面向各市场所监管人员开展燃气领域执法培训,制作更新《武汉经开区燃气器具监管工作指南》(2024版)。2024年12月16日,局质监科组织对各所执法人员进行燃气器具监管执法检查要点培训,让基层所每名巡查人员熟知燃气器具质量安全监管基本检查方法。二是制定《行政约谈标准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处理处罚标准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标准表》(三张清单)。三是加大检查执法办案力度。局质监科前往各所现场指导燃气器具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发现隐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优化执法手段。针对尚未达到立案标准的不安全充装行为,我局对相关单位及时进行约谈,以防小问题升级为大事故。五是建章立制规范执法办案流程。我局印发《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和负责人集体讨论办法》,强化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
7.关于“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整改,消除隐患。我局督促当事储配站对站内充装枪及所有设施设备开展检查,更换了已损坏的充装枪,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完善了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对气瓶充装涉及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二是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我局对辖区6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开展全面检查,现场督促各充装站更换老化充装枪,指导相关单位建立隐患检查制度和风险管控清单,按要求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全面提升各充装站安全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落实“燃气安全”政治责任。局党组将以这次燃气安全专项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燃气安全”政治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监管,从严管理燃气安全专项工作。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专项工作领域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促使区局干部依法依规开展燃气安全各项工作任务。
(二)巩固整改成果。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反馈的审核意见认真梳理,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加强跟踪督导,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燃气安全专项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积极营造区局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7月15日—2025年8月4日。
联系电话:027-84893356;联系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江池二路军山新城春笋;邮政编码:430119;电子邮箱:877887235@qq.com。
中共武汉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5年6月11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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