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园区、部门、街道、直属单位、派驻机构: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工委(区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开展营商环境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全区各级各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努力打造党政机关服务最优城区,根据工委(区委)统一部署,现就我区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营商环境专项治理作为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抓手,作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新衙门作风”的深化延伸。以全区党政机关、基层站所为重点对象,以提升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以影响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涉企涉才政策落实情况、干部作风问题为重点内容,严肃查处干部服务精神不足、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效率低下,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水平提速增效和营商环境整体改善,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我区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的感受度和满意率。

二、组织领导

全区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在区作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区作风巡查办负责具体综合协调和指导督办相关事宜。为确保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抽调8名干部,成立2个专项治理巡查组,分别围绕项目落地和服务企业情况开展营商环境巡查。每个巡查组设组长1名,工作人员3名,其中组长由熟悉政策业务、经验丰富、敢于担当的处级干部担任。专班人员由区作风巡查办统一领导调配,同时要全程主动接受市营商环境专项巡查第十四组的检查指导,积极支持配合市巡查组在我区范围内的巡查活动。

三、治理内容

专项治理重点聚焦影响我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具体包括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政策兑现、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干部作风等方面。

一是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如市场监管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交叉重复,导致部门审批、服务出现“真空”,项目建设推诿拖拉;招商引资政策系统性不强,导致政策落实效果不够理想;政务网络平台信息互通共享不够,部门之间信息系统分割,导致协调机制不畅等问题。

二是行政审批和服务效率不高的问题。如“三办”改革不到位,行政审批制度不落实、办事效率低下,影响项目落地;项目报建审批中相关部门手续办理周期过长,程序不够优化;基层窗口审批人员力量不足,业务素质不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便利等问题。

三是涉企涉才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如承诺事项兑现不力;有关财政、税费、土地等招商引资及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高端人才落户、购房、子女就医就学等政策跟进不及时等问题。

四是市场监管不力的问题。部分行业垄断市场,企业选择性较少;中介机构脱钩不彻底,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五是干部作风问题。对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招商引资重大决策部署不落实、行动迟缓、走调变样,对项目推进不深入研究、工作仅停留在方案上、进展缓慢;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水平不高、效率低下,故意刁难、干扰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以及敷衍塞责、吃拿卡要等损害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六是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七是市营商环境专项巡查第十四组交办的有关问题。

四、方法步骤

营商环境专项治理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上旬至4月中旬)。

由区园区办会同区招商局、区发改局对照《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实施方案》(武经开办[2018]8号)督促各责任单位对已签约的项目逐一梳理,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督促各责任单位自查签约项目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落地,对未按时间节点落地的项目及时督促整改,确保2018年全区招商引资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有序推进。由区直机关工委牵头,结合“双万双联”活动,制发《致辖区企业的一封信》和征求意见表,组织各园区、街道、区直单位走访辖区中小企业,通过实地走访、点对点交流等方式,广泛收集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园区、街道、区直单位对照治理内容、收集到的问题,结合“双评议”网络平台评议情况,对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全面查找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整改。自查及整改情况于4月20日前报区作风巡查办(市民服务中心A423办公室,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到区纪(工)委邓静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4月下旬至8月中旬)。

以自查自纠阶段问题为零的、自查问题不深刻的、群众反映问题严重的单位和承担为企业服务任务较多的单位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以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巡查为主要力量,会同党政办公室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全面发现影响我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并进行反馈,形成问题反馈清单,并逐一督促整改,推动我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8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园区、街道、区直单位要针对发现和反馈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各单位要配合市营商环境专项巡查第十四组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底)

各园区、街道、区直单位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寻找原因,对工作中的有效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在整改提高的同时健全制度规定,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扎紧制度笼子。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要把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实施“1234”战略,继续当好省市经济发展主引擎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各园区、街道、区直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领衔主抓,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履行整改责任和支持配合市区巡查组的工作。区巡查组要对项目落地、服务企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直接巡查,承担发现问题、督办解决问题的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园区、街道、区直单位要把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工作始终,以企业和投资者诉求为风向标,有针对性地深入企业和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意见,帮助协调解决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精准发现、有效整改阻碍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影响涉企涉才政策落实、损害营商环境的作风问题。

(三)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武汉开发区报、车都电视台、车都微资讯等媒体和各类社会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我区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做法及成效,扩大工作影响力,提升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支持率和参与率,彰显工委(区委)改进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同时,要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引领和反面典型警示作用,结合“十优满意单位”“十差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对全区各部门落实“三办”改革、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等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对负面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四)注重结果运用。要将专项治理结果作为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治理中发现存在严重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或者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区作风巡查办每季度对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统计,对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震慑作用。

 

附件:武汉开发区(汉南区)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巡查分组名单


附件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营商环境

专项治理巡查分组名单


一、项目落地组

组 长:刘 东

组 员:区招商局1人、区公安分局1人、区经信局1人。

 

二、服务企业组

组 长:韩国斌

组 员:区发改局1人、区行政审批局1人、汉南区法院1人。

链接: 区人大 | 区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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