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区2018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园区、部门、街道、直属单位、派驻机构: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2018年法制工作要点》已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

2018年法制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按照《武汉开发区(汉南区)贯彻落实<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要求基本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之年。我区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工委)、管委会(区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格局,真抓实干,不断创新,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打造“车都”“机器人之都”“智能家电之都”“通用航空之都”,奋力实现经济、城市、民生升级,建设活力、美丽、法治和幸福车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统筹部署,全面落实我区在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项工作任务

1.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根据《纲要》、《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湖北省实施方案》)、《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武汉市实施方案》)和新编制的《武汉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要求,科学编制《武汉开发区(汉南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完成我区在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规定,组织召开我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研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

2.积极应对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市法制办将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分值比重和考核力度,通过考核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年中将开展《纲要》、《湖北省实施方案》和《武汉市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我区各单位要充分准备,对被检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细化安排下一步工作。

二、加强科学民主立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3.完成我区相应的市级重点领域立法的任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我区将认真完成《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相关修订工作。

4.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按照市法制办修订的《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限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和规范制定内容,进一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质量。对我区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管理,接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三、加强规范决策事项,全面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5.落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我区将及时向市法制办上报区级重大决策事项;编制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武汉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武汉市即将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细化后的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程序、方式、内容、时限、审查意见的出具、处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有效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质量。

6.狠抓重点项目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发挥实效。围绕我区招商引资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区法制办深度参与重点项目,积极提供法律支持。不断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和工作效率,依法、及时、客观出具法律意见,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内运行。落实最新的《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为我区政府法律顾问积极有效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创造条件。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落实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待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修改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后,我区各单位将认真贯彻落实。同时结合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区法制办将对区各执法部门细化、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根据《武汉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武汉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武汉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在我区的全面落实。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解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积极配合市法制办编制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报送我区典型性、示范性、针对性较强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和规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

9.继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纪委、省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今年在教育、民政、环保、国土、经信、文体新广、税务等7个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对去年纳入专项治理范围的公安、交通、人资、建设、市场监管等10个部门开展“回头看”工作。区法制办将及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实地调研检查和部门自查相结合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整改。

10.根据市法制办规划,运行武汉市行政执法监督云平台。

11.在全区继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全面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12.按照市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改革的要求,拟于2018年底由汉南区行政复议办公室统一行使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权,汉南区政府各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对汉南区政府各部门(区综合行政许可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除外)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人既可以向汉南区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市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其内设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统一由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受理。对汉南区经省政府批准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汉南区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

13.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规范、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

14.认真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根据《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督导方案》的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要达到90%,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正职和副职负责人。

15.落实行政调解制度。我区将严格执行《武汉市行政调解暂行办法》和《武汉市行政机关调解民事纠纷事项职责清单(2017年本)》等有关规定。按照市法制办要求,我区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程序和规范,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相关文书示范文本。

六、加强法制培训,全面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水平

16.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围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法治政府的学习主题,组织开展2次中心组学习等学法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工作能力。

链接: 区人大 | 区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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