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党政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正风除弊”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园区、部门、街道、直属单位、派驻机构:
《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正风除弊”行动的工作方案》已经工委(区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
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正风除弊”行动的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着力解决作风问题,打造党政机关服务最优区,根据《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正风除弊”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18〕1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正风除弊”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正风除弊”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坚决整治、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查处,以正面典型引路,以反面典型警示,着力“抓落实、优服务、惩蝇贪”,持之以恒狠刹歪风,大力弘扬为民奉献、拼搏赶超、改革创新、落地见效的精神,为建设“四都”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正领导作风,除官僚主义之弊
1.进一步细化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配套制度,坚持从工委会(区委常委会)做起,从工委(区委)班子成员做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具体问题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带头反对和纠正“四风”,带头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形成“头雁效应”。(责任单位:区党政办)
2.健全完善领导调研机制。严格落实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调研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的规定要求,健全领导干部调研联系点制度,着重解决调研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坚决反对和纠正“大伙演、领导看”的走秀式调研。(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工委(区委)组织部)
3.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从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做起,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领导责任制,提高办文办会质量,压缩合并检查评比项目,完善工作督办落实机制,着力解决会议检查评比繁多、文件制度机械照抄、矛盾和责任问题上推下卸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党政办)
(二)正思想作风,除信念弱化之弊
1.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作为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责任单位:工委(区委)组织部)
2.加大作风宣传教育力度。把作风教育纳入各级工委(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工委、区委、党校主体班次要将之作为必修课程,解决作风教育宽、松、软的问题。把作风宣传纳入全区宣传大局,开设专栏、设置专题,坚持导向、聚焦重点,多媒体融合,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在全区积极营造对标榜样、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责任单位:工委(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委党校)
3.营造改进作风的良好氛围。在全区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大对照”,营造拼搏赶超工作氛围,激发干事担当精神,着力破除思想模糊、信念动摇的错误倾向,着力破除因循守旧、四平八稳的思想意识,着力破除无所作为、不思进取的平庸观念。(责任单位:各园区、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区直机关工委)
(三)正工作作风,除虚多实少之弊
1.开展“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专项整治。重点解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基层反映强烈的文山会海、检查频繁、表格众多、台账过多、责任下推等问题,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材料出政绩”等问题,以重点问题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工委(区委)统战部、政法委,区民政局、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
2.开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治理。以制作“九个不”专题片为切入点,对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部署的重大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跟踪督办、考评问责,对导致落实不力的思路不清、措施不力、相互推诿、工作拖拉、效率低下等作风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责任单位:区党政办(督查室)、治庸问责办)
3.开展“新衙门作风”专项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不到位、进取不积极、工作不落实、担当不主动等问题开展治理。(责任单位:区纪(工)委、工委(区委)组织部)
(四)正宗旨意识,除脱离群众之弊
1.全面落实“党员干部赴一线”行动。继续开展“千名局级干部联系服务千家企业(项目)”、“万名处(科)级干部联系服务万家小微企业、万名机关党员干部联系服务万家困难群众”“万名警察进社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区直机关干部联系服务社区等工作,让机关干部在一线强宗旨、转作风。(责任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区公安分局)
2.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到一线”行动。深入推进整治基层“微腐败”专项行动,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开展扶贫领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项目资金监管缺失、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等四个专项集中治理,严肃处理和坚决纠正群众身边的贪污挪用挤占惠民资金、落实扶贫工作责任不力等问题。(责任单位:区纪(工)委,工委(区委)组织部、巡察办,区治庸问责办)
3.持续深化“示范创建在一线”行动。继续开展“十优满意单位”“十大效能示范岗”“十大勤政廉政标兵”创建活动,把创建评选重心放在基层一线,树立宣传一批干事创业先进典型,引领各单位争一流、创品牌,引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争先创优。(责任单位:区纪(工)委、工委(区委)组织部)
(五)正纪律规矩,除顶风违纪之弊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狠抓节点、紧盯重点,密切关注奢靡享乐歪风的新动向新表现,聚焦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等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责任单位:区纪(工)委)
2.强化监督执纪。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的作风问题列入执纪监督和纪律审查重点,对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对查实的典型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责任单位:区纪(工)委)
3.严肃追责问责。对贯彻中央精神只喊口号不抓落实、只见表态不见行动的,一律严肃处理;对作风建设流于形式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问责,以严明的纪律督促改进作风。(责任单位:区纪(工)委)
三、主要措施
(一)大起底。全面开展调研,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大起底。一是全面自查。各单位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和“奢靡享乐歪风13个方面的新表现”进行自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作为全年作风建设整改重点。二是调研督查。开展作风建设专题调研,区领导带头参加,形成问题反馈清单,并逐一督促整改。三是重点清查。各职能部门对群众反映的作风问题进行“清仓起底”,形成面上问题清单和个性问题清单,全面整改销号管理。
(二)大巡查。加大作风巡查力度,全面发现并解决基层和机关中层作风问题。一是深化基层作风巡查。创新巡查方式,改进工作机制,着力发现、解决“新衙门作风”和“微腐败”问题,以及落实作风建设责任不力的问题。二是拓展实施区直机关作风巡查。着重发现机关作风特别是“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解决“中梗阻”问题。
(三)大监督。构建作风建设大监督格局,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作风监督的机制。一是推进作风监督全覆盖。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作用,将监督检查延伸到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确保监督触角覆盖每个角落。二是建立社会监督体系。运用“互联网+”技术,完善工作纪实系统、OA办公系统和“网上群众工作部”等平台,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三是整合监督力量。将区党政办(督查室)、绩效考评办、治庸问责办三种监督力量进行整合,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作风监督的“利剑”作用。
(四)大评议。建立健全群众评价干部作风、评议工作成效制度,扩大群众参与面,增强评议效果。一是深入推进“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评议活动”。创新“互联网+评议”的模式、载体和平台,实施全民大数据评议工程,促进参评单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二是加大群众满意度测评比重。在工作检查、绩效考评、班子考核中引入民意调查,并将民意调查结果作为检验工作的重要指标。三是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制度。多用数据和事实说话,多让服务对象说话,避免“自说自话”。
(五)大拓展。坚持实践在前、总结深化在后,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一是深化拓展。对各类清单列举的作风问题立行立改,在解决个性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由点及面,系统治理、形成机制。二是建章立制。对作风建设中的有效经验及时总结、形成制度,提高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创新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奖惩制度,健全容错免责机制,为敢于担当负责的干部担当负责,为改革创新的干部解除后顾之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与原区基层作风巡查领导小组合并,张彩萍同志任组长,徐安、冯爱明、刘明利、何裕生、黄元峰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工)委,原区基层作风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日常工作由区治庸问责办承担。区纪(工)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区党政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各一名副主任,工委(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各一名副职,以及工委(区委)巡察办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全面落实责任。全区各单位党组(党工委、党委)对作风建设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程序步骤、时限要求和责任分工,具体措施于2018年2月28日前报区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专项工作方案,专项工作方案于2018年2月28日前报区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正风除弊”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马虎应付、敷衍了事的单位,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作风建设问题频发、顶风违纪多发的单位,严格进行问责追责,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定期曝光典型案例。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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