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有效化解疑难复杂执行案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经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执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彩萍 工委(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邓永清 开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朱 俊 汉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赵作金 工委(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黄淑琴 区党政办公室副调研员
董俊久 区监察局副局长
周 波 工委(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周超新 工委(区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王启卫 工委(区委)政法委调研员
王世川 汉南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王功平 汉南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王锦中 开发区法院副院长
黄跃进 汉南区法院分管负责人
王 琼 开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明汉 汉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兰 峰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建安 区财政局副调研员
何 伟 区人力资源局副调研员
周克辉 区国土规划局局长
杨 军 区城乡建设局纪委书记
罗天雄 区卫生计生局副调研员
陈政文 区市场监管局调研员
苏 峻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新尧 区国税局总会计师
吴诗敏 区地税局副局长
刘 晖 区社保处副处长
王 丰 开发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黄浩志 汉南区法院庭长
领导小组下设2个办公室,开发区片在开发区法院办公,由王锦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汉南区片在汉南区法院办公,由黄跃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浩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纪(工)委(监察局):严肃查处造成人民法院“执行难”的违法违纪行为。
工委(区委)组织部:对党员干部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被司法拘留、罚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限制提拔使用、晋职晋级;对街办事处干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按照干部管理程序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工委(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协调所属战线各部门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判决,配合人民法院做好执行工作的宣传及配合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协助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登记信息主动通报执行法院。
工委(区委)政法委(司法局):协调区政法各机关支持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落实执行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目标的考核,配合人民法院向社区网格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协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协助人民法院做好执行工作的宣传。
汉南区人大法制委、汉南区政协社会法制委:监督轮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配合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
开发区法院、汉南区法院:负责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设施、信息反馈、执行情况通报,组织协调开发区片、汉南区片的重大执行专项活动。
开发区检察院、汉南区检察院:及时审查、批捕、起诉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及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犯罪人员,并对此类刑事案件依法进行法律监督。检察机关侦监、反渎职、民行监督等部门依法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进行法律监督。
区公安分局:按执行法院的协助要求,依法限制未清偿债务的被执行人出境;协助查询被执行人的户籍登记及暂住登记信息;协助扣押被执行人正在行驶的车辆;依法受理人民法院移送的涉嫌犯罪材料,对人民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员及时收押;协助维护人民法院重大执行活动的现场治安秩序;规范对涉嫌拒执罪案件受害人报案的受理程序,引导受害人依法主张权利。
区党政办公室(法制办):协调人民法院和党委、政府各部门的联络,配合人民法院督促作为被执行人的政府部门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区财政局:参与协调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财政政策研究及财务管理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救助工作的支持力度。
区民政局:协助查询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账号等手续。
区国土规划局(不动产登记局):协助人民法院对土地权属的查询、查封、续封、解封、过户,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停止给被执行人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手续,并将与被执行人有关的信息主动通报执行法院。
区城乡建设局:协助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房产权属的查询、查封、续封、解封、过户等。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停止给被执行人办理建设工程的验收手续,并将与被执行人有关的信息主动通报执行法院。
区市场监管局:协助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关联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股东、股权等注册登记信息的查询、调档、复印有关材料;协助查询被执行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登记信息,药品、医疗器械的批文信息。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停止给被执行人及其关联人办理企业变更或成立新企业的注册、登记等有关审批手续,并将与被执行人有关的执行线索及时通报执行法院。
区人力资源局、社保处:协助人民法院查询涉案当事人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和缴费单位资金账号信息;协助核算社会保险补缴费金额。
区卫生计生局:协助查询被执行人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登记信息、药品批号信息,及时办理查封、冻结转让手续,办理查封、冻结专利、知识产权转让手续。
区国税局:协助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税务登记、缴税记录、缴税金额、缴税账号等信息。
区地税局:协助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税务登记、缴税记录、缴税金额等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基本解决执行难”是落实中央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刻认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部署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大力支持人民法院全力破解执行难。
(二)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能承担相应职责任务,支持并协助解决执行难问题,协调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并按中办、国办文件要求落实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的有关通知要求,年终对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
(三)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时,需要成员单位协助执行的,成员单位要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时准确办理协助执行事项。对法律没有规定期限的协助执行行为,在人民法院未解除协助执行通知前,成员单位要保持协助执行处于持续状态。被执行人履行完法律义务后,人民法院应及时向协助执行的成员单位送达解除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解除协助执行措施。对拒不履行协助执行职责任务或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协助执行内容的人员,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并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处以党纪、政纪处分。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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