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园区、街道、直属单位、派驻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今年9月第三周(9月11日至17日)是第20届全国推普周。按照武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语委)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推普志愿者行动”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配合全市第20届全国推普周活动,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升普通话普及程度和社会用字规范水平,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氛围,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提供支持,以“文明规范、健康和谐”的语言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本届推普周时间为9月11~17日。为确保活动效果,推普周活动时间可延伸至9月底。
三、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活动的主题是: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四、活动任务及方式
1.“乡村推普”行动。参加“魅力语言·美丽乡村”全市“乡村推普员”普通话大赛(决赛);全区设立“乡村推普宣传点”自主开展推普宣传活动。
2.“校园推普”行动。9月11日,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利用升旗仪式开展国旗下推普活动。
3.“岗位推普”行动。全区党政机关、政务服务中心及全市“文明用语示范岗”自主组织推普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坚持以普通话为公务用语和服务用语。
4.普通话提升行动。在公共场所设立普通话模拟测试点,为市民进行普通话“义诊”,沌口片区设立5个普通话模拟测试站点(市民服务中心、中百仓储超市、沌阳街人力资源部、军山街办事处、沌口街办事处),汉南片区设立4个普通话模拟测试站点(纱帽街办事处、邓南街办事处、东荆街办事处、湘口街办事处)指导帮助市民提高普通话水平;举办区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提高培训班。
5.“啄木鸟”纠错行动。以区(校)为单位组建“啄木鸟”小分队,查找、纠正校园及周边不规范用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办公(经营、服务)场所用字进行自查自纠。
五、活动要求
1.履职尽责。“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战略任务。推普周属全国性重大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群策群力组织好本届推普周活动。
2.彰显特色。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将推普周与我市文明城市提升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和“第20届职业技能大赛”“我是武汉好声音”“新青年下乡”“双万双联”等活动有机融合,在倡导语言文明,提升语言能力、优化语言环境等方面下功夫、见成效、显特色。
3.提高效率。坚持群众性、公益性、时效性原则,努力创新推普周活动的内容、载体和方式,节俭、安全、高效举办各项活动。为鼓励推普创新,提高活动质量,推普周结束后,区语委拟评选、推介一批优秀推普周活动案例。
4.扩大影响。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语言文字法规常识宣传普及和推普周活动报道,扩大推普周活动知晓率与参与度,务求普通话人人讲、“村村响”。
请各单位分别于9月7日和9月23日前,将推普周活动安排表(见附件)和推普周活动总结(含活动图片3-5张,并附简短文字说明)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区语委办。联系人:黄吉敏,联系电话:84852259,邮箱:928107715@qq.com。
附件:1.武汉市第20届全国推普周宣传口号
2.第20届全国推普周主要活动安排表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附件1
武汉市第20届全国推普周宣传口号
1.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宪法第19条
2.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国家通用语言
文字法》
3.推广普通话 喜迎十九大
4.推广普通话 全面奔小康
5.普及普通话 复兴大武汉
6.说普通话 用文明语 做文明人
7.提升语言能力 建设美丽乡村
8.规范社会用语用字 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9.语同音 书同文 人同心
10.普通话 通天下
11.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12.说好普通话 方便你我他
13.普通话——你的“有声名片”
14.普通话——我们的校园语言
15.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16.雅言传承文明 经典浸润人生
附件2
第20届全国推普周主要活动安排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活动名称 |
组织单位 |
起止时间 |
活动地点
(范围) |
参与对象
及人数 |
活动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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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以区、市直委办局和市直学校为单位填报,栏目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