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公共租赁住房处置盘活方案》已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处置盘活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意见》(建保〔2017〕111号)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17〕1号)精神,为盘活我区存量公共租赁住房资源,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区需处置盘活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个,公共租赁住房900套。
二、工作原则
(一)应保尽保。处置盘活对象以长期空置的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确保处置盘活后不影响保障对象的入住需求。
(二)资金退回。对处置盘活项目使用的中央及省、市补助资金,在认真核定的基础上,全部由资金使用单位退回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专户(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保障性安居工程平台专户)。
(三)盘活使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计划后,对存量房源盘活使用,提高房源利用率。
三、处置盘活项目及措施
项目:“军山创业园”配套公寓宿舍900套。该项目由武汉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全资控股企业“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为开发区军山区域凤凰工业园、军山创业园配套工程,列入2014年公租房新开工项目管理,2015年底竣工建成,现有872套空置。
盘活措施:由武汉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政府)作为“双创”基地安置用房或周转房、新就业大学生人才住房,计划3年内消化完毕。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计划管理。
四、盘活处置步骤
(一)核定使用补助资金数额。区发改、财政部门核定处置盘活项目使用中央及省、市补助资金情况,明确退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专户的资金数额及时间。
(二)退回补助资金。对于存在需要退回的资金,项目建设单位(资金使用单位)按区发改、财政部门核定数额将资金退回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专户。退回的资金用于在交通便利、配套齐全的我区新建或收购公共租赁住房。
(三)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计划管理。退回中央补助资金的项目,相关资料由市房管部门报省住建厅备案,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计划管理。
(四)盘活存量房源。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计划管理的存量房源,由武汉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政府)总体指导、区城乡建设(房管)局协调统筹、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平台公司)负责盘活使用。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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