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和工作专班,全面开展各项迎检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建设指挥部)是我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最高指挥和决策机构,统筹指挥全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主要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胡亚波 市委常委、工委(区委)书记
第一副指挥长:彭 浩 管委会主任、区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冯爱明 工委委员、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钱 乔 管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
区建设指挥部成员由区文明委委员组成。
二、成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和工作专班
(一)组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建设办)是区建设指挥部的下设机构,在区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协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建设全国文明城市迎检筹备工作。区建设办主任由工委委员、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冯爱明兼任。区建设办副主任由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易开春兼任。
(二)区建设办工作专班及工作职责
区建设办从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并集中办公。
工作职责:负责区建设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工作的材料申报、迎检部署、新闻宣传、学习培训、考察接待、行政管理等;负责各种文件、领导讲话等编写印发;负责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完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目标任务;督促指导各专项工作推进,参照《武汉市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完成区建设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区建设办工作机制
1.集中办公制。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工委(区委)宣传部。督查工作从发文即日起,集中开展,原则上每周督查二次,迎检周每日督查。
2.工作例会制。实行“日汇总,周碰头,定期研判,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对督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协调、督办,根据问题情况,及时下发督办单,并限期整改。
3.追责问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责任单位,约谈诫勉、通报批评;对落实不力、反复督办仍不到位、造成复查测评失分的,严肃追责,并在年终目标考核中“一票否决”。
三、各街道要相应成立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按照“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文明创建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承担建设全国文明城市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组织协调辖区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在区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各街道要成立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落实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街道党工委书记任建设指挥部指挥长,文明创建及城管工作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全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汉单位)参与所在街道、社区的建设活动,服从调度指挥和统一管理,确保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迎检工作紧迫性的认识,立即行动起来,精心组织筹划,突出工作重点,掀起活动热潮。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组织集中行动,补齐短板,合理安排进度,扎扎实实推进建设工作。
(二)整合力量,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分级分领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人员落实到位、办公场所和设施落实到位、工作制度落实到位、经费保障落实到位。各部门各单位除完成本单位创建工作职能和创建责任分工承担的全区性建设任务外,还要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的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协同配合,定期向区建设指挥部报告工作,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卓有成效。
(三)共建共享,统筹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红色引擎工程”、“千名局级干部联系服务千家企业”、“双万双联”、“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网上群众工作部、基层作风巡查等重点工作,最大限度发动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大学生群体、志愿者群体等积极投身创建,最大程度激发广大市民创建热情,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对文明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要运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营造共建、共创、共享的浓厚氛围。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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