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进一步健全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进一步健全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已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7629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进一步健全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

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落实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率,加快推进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扩大有效投资,现制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进一步健全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如下:

一、基本思路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工作机制的通知》以及《市政务办关于推行工业项目分段审、分时批的试行方案》精神,按照流程再造,提质提效的要求,围绕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再造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流程,创新体制机制,规范审批行为,努力实现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流程最简、审批服务最优,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

二、适用范围

纳入绿色通道审批服务范围的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

(一)省、市确定的重点项目,市重大项目领导小组颁发绿色通道服务证书的项目;

(二)市城市攻坚计划项目,列入区级年度计划的项目;

(三)区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经信局确定应重点加快推进的重大产业、工业项目;

(四)区城乡建设局(重点办)确定应重点加快推进的基础设施项目。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精简规范。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全面清理规范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工业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及中介服务。

(二)简化程序、再造流程。对现行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办理程序,创新审批方式,缩短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推进投资审批提速。

(三)规范审批、便捷高效。全面规范建设项目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和办事流程,打通项目开工前最后一公里

(四)协同联动、强化监管。实行审批与监管联动,按照宽开工、强监管、严验收的思路,审批部门实行容缺受理审批,行业主管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验收,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四、主要措施

(一)容缺受理,并行审批。实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批与土地供应审批并行,工程招投标与施工图审查、投资计划批复并行。在项目用地经区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土资委)会议通过后,即可开展规划设计方案预受理,项目获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正式审批,1个工作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集中协审,提速增效。实行由区行政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审查会议制度(详见附件5)。从预受理企业规划设计方案之日起,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组织召开联合审查会议,5个工作日内,出具联合审查会议的审查意见,为企业进行深化设计留足充裕的时间,避免企业来回跑

(三)会议审查,科学决策。对市政基础设施类的重点项目报重点工程协调会审查。三边(山边、湖边、江边)、重要道路、重要节点、重要片区建筑类项目报城乡规划委员会审定。

(四)要件审批,先建后验。对企业投资的重大产业、工业项目,企业在取得用地和规划许可,完成施工直接发包备案及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后,在企业所属园区管理办公室和企业共同对消防审查、施工图审查以及质监安监登记等手续的办理出具承诺的情形下,审批部门可先行发放施工许可证。同时告知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及验收。

(五)一次评估,结果共享。由企业所属园区管理办公室牵头,制定园区专项规划,统一编制中介评估文件,报送水务、国土规划、环保、安监、发改等部门进行提前审查。对于园区整体评价能够代替项目评价的,企业签订投资协议的入园项目不再办理此类评估(评价)手续,实行一次评估结果共享(如水土保持评价、地质灾害评价、矿产资源压覆证明、社会稳定性评价等);对于园区整体评价不能替代项目评价的,简化项目评价流程(如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项目安全预评价等)。

(六)全程帮办,无缝对接。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及职能部门要明确专人,从产业、工业项目签订投资协议之日起至发放施工许可证止,凡企业需要办理的各种手续,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一律免费提供全程指导性帮办服务。

(七)信息公开,规范中介。对于委托的中介单位按项目收集办理时限等相关信息(不涉及商业秘密),定期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规范中介单位服务行为。企业可以参考公示信息选择办事效率高、耗时少的中介单位,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消耗。

五、操作流程

(一)土地供应审批绿色通道流程

1.产业、工业项目土地公开出让审批绿色通道(详见附件1

审批时间为32个工作日(经开片区项目供地除外),具体流程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收集整理阶段(不计入审批时限)

区行政审批局收集用地单位项目申报资料后,编制供地方案。(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招商局、各园区)

2)上会审议阶段(4个工作日)

区行政审批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供地方案编制,并上报区土资委办公室,申请召开会议。区土资委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原则上区土资委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遇紧急产业、工业项目,即报即开。(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3)同步并联审批阶段(22个工作日)

以区土资委会议纪要为依据,进行土地挂牌(22个工作日),同步办理土地储备证、规划设计条件、宗地测量、政府供地批文等手续。(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区党政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

4)确认签约阶段(6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内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的签订,5个工作日内(含企业内部审批出让合同的流程时间)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国土规划局)

2.基础设施项目土地划拨审批绿色通道(详见附件2

审批时间为14个工作日(经开片区项目供地除外),具体流程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收集整理阶段(不计入审批时限)

区行政审批局收集用地单位项目申报资料后,编制供地方案。(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用地单位)

2)上会审议阶段(4个工作日)

区行政审批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供地方案编制,并上报区土资委办公室,申请召开会议。区土资委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3)同步并联审批阶段(8个工作日)

以土资委会议纪要为依据,进行土地划拨公示(8个工作日),同步办理土地储备证、规划设计条件、选址意见书、宗地测量、政府供地批文等手续。(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党政办公室、区国土规划局)

4)确认核发阶段(2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国土规划局)

(二)产业、工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详见附件3

产业、工业项目绿色通道,从企业与区招商局签订招商协议,拿到管委会(区政府)批准文件开始,到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结束。审批时间为33个工作日,具体流程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项目启动阶段(4个工作日)

项目企业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写全部项目信息即完成项目备案。依据招商协议和《工业项目准入意见书》,区行政审批局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工作红线,企业可自行开展方案设计。土资委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党政办公室、区招商局、区国土规划局)

2.并行审批阶段(29个工作日)

一是利用土地挂牌22个工作日的时间,同步并行开展环评、能评、地籍调查、规划设计方案预受理以及部门联合审查。由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开展预受理,对方案进行技术审查,提出综合审查意见。设计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待招拍挂结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1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区环保局、区消防大队)

二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同步办理规划设计方案正式审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1个工作日内核发用地和规划许可。项目单位同步办理工程报建、施工直接发包备案及施工合同备案工作。(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

3.施工许可阶段(即办)

企业在取得用地和规划许可,完成施工直接发包备案及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后,在企业及其所属园区管理办公室共同对消防审查、施工图图审、工伤保险以及质监安监登记等手续的办理出具承诺的情形下,审批部门可先行发放施工许可。同时告知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及验收。(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区人力资源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详见附件4)。

基础设施项目绿色通道,从获得前期计划批文开始,到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结束。审批时间为60个工作日,具体流程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项目启动阶段(4个工作日)

依据项目前期计划批文,行政审批局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选址意见书、发放工作红线,项目单位可自行开展方案设计。在3个工作日内区土资委会审议供地方案形成会议纪要,即可进入下一阶段。(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党政办公室、区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规划局)

2.规划设计方案审批阶段(13个工作日)

一是利用土地划拨公示8个工作日的时间,同步并行开展环评、能评、地籍调查、规划设计方案预受理以及部门联合审查。由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开展预受理,对方案进行技术审查,提出综合审查意见。设计单位进行深化设计,核发核位红线图。土地划拨公示结束后,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2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区环保局、区消防大队)

二是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后,3个工作日内,同步办理规划设计方案正式审批、核发用地和规划许可。项目单位同步办理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送审工作。(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

3.施工许可阶段(43个工作日)

一是招标阶段(42个工作日)。项目单位在取得用地和规划许可后,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同步开展施工图审查、投资计划批复工作(审查合格后方能开标)(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二是许可阶段(1个工作日)。招标完成后,项目单位在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后,由项目单位对消防审查、工伤保险以及质监安监登记等手续的办理出具承诺,审批部门可先行发放施工许可。同时告知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完善相关手续,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及验收。(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区人力资源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管。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有关监管部门应按照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审批部门办理完审批事项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项目核准、备案、审批、报建施工以及项目实施中过程的监督监管,对项目单位的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并通过信用平台向社会公示。

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要对项目审批和监管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加强监督,实现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监管。

(二)强化督办。区党政办公室(督查室)将各部门落实审批绿色通道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未全面履行绿色通道服务职责的部门及责任人,要及时报请管委会(区政府)进行追责。

(三)完善考核。区绩效办要建立绿色通道项目审批和协调情况考核奖励机制,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年度绩效目标的内容和评选市、区重大项目工作优质服务单位及奖励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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