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武汉开发区管委会检查<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武汉开发区管委会检查《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
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11月21日至2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为做好我区此次执法检查工作,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按照监督法的规定,根据武汉开发区的实际,依法对《条例》修订以来的实施情况组织检查。通过检查,回应广大市民关于依法加强养犬管理的诉求,全面了解和掌握《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寻找对策,促进工作,有效推进《条例》深入贯彻实施,更好地发挥《条例》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检视和评价《条例》的立法质量,为下一步《条例》的修订与完善奠定基础。以此,促进我区社会治理能力和城市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服务于早日建成车都经济、城市、民生升级版。
二、组织领导
管委会成立《条例》执法检查组,工委委员、区委常委、区党政办公室主任黄元峰为执法检查组组长,汉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学泉为副组长,区党政办公室、政法委负责人,部分汉南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为检查组成员(名单附后)。
执法检查工作由汉南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在执法检查中,管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应当主动适时开展暗访调研活动。
三、检查内容
(一)在学习宣传《条例》等法律法规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
(二)为实施《条例》,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的有关具体管理规定,管委会确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限养范围调整情况,限养区内管委会确定并公告禁止遛犬区域和时间的相关情况,管委会监控狂犬病或疑似狂犬病而依法确定禁养犬只和强制检疫、免病区域的工作情况,以及限养区内个人禁养犬只种类目录的调整情况。
(三)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办证、注销、变更养犬登记手续,开展年检和收缴管理服务费工作情况;犬只伤人案件的受理和处理情况;公安机关巡查收容无主或弃养犬只的情况,以及犬只类留检场所的设立和运行情况;公安机关有关犬类管理行政处罚的实施情况。
(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占道售犬和因养犬影响市容卫生行为的工作情况。
(五)畜牧兽医部门关于犬类检疫与诊疗机构的许可和管理情况,犬类年度检疫证明的发放情况,以及对患有狂犬病或疑似狂犬病犬类的强制检疫工作情况。
(六)卫生部门关于狂犬病或疑似狂犬病患者的免疫工作情况。
(七)工商管理部门关于限养区内犬类交易市场的设立和监管,以及犬类销售管理工作情况。
(八)涉犬行政执法部门的人员配备、经费投入与装备使用等执法保障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法与步骤
此次执法检查,主要采取听汇报、会议座谈、抽查案卷、现场视察、实地暗访等方式分步进行。按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区自行组织检查。检查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7年5月)
1.管委会通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后,组成执法检查组,印发执法检查通知,落实执法检查人员。
2.召开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动员会,学习《条例》,明确检查的具体要求,部署执法检查工作。
(二)自查阶段(2017年6月)
1.管委会及其公安、工商、畜牧兽医、卫生、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照《条例》规定,认真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2.相关部门应于6月3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书面报管委会执法检查组。自查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学习宣传《条例》的情况、实施《条例》的工作情况及取得的经验、《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以及今后改进执法工作和完善法规的相关意见建议等。
(三)检查调研总结阶段(2017年7月)
1.7月上旬,管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涉犬行政管理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两部门涉犬类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抽查。
2.7月中旬,管委会执法检查组分别召开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法制委负责人、基层社区和居民代表,以及公安、城管、工商、畜牧兽医、卫生等部门座谈会,听取对《条例》实施情况的意见。
3.7月下旬,管委会执法检查组对管委会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集中视察,听取管委会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
上述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单位等安排,另行通知。
4.7月底,管委会执法检查组负责汇总起草管委会自查报告,打印30份报市人大执法检查组。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条例》的实施,是广大市民普遍关心和高度关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要求,落实责任人员,确保执法检查各个环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分工负责,加强协作。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起草执法检查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活动,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沟通联系。区党政办公室负责管委会各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区公安、工商、畜牧兽医、卫生、城管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认真落实好各阶段工作。
(三)要严肃纪律,注重实效。执法检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群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轻车简从,讲求实效。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对照《条例》的规定进行对标检查,逐条梳理,既要总结《条例》实施以来的成功经验,更要抓住重点问题和主要矛盾,透过现象查找和分析原因,探寻有效对策,以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收到实效。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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