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有关部门:
《关于创新街道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关于创新街道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武发〔2015〕12号)精神,为创新街道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把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打造成为群众家门口的“市民之家”,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按照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需求引领、资源整合、问题导向,促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推进权力下放、服务下沉、保障下移,切实加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夯实政务服务基层基础,提升基层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基本实现政务服务及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简称服务事项)办理“零收费、零证明、全即办”,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街道政务服务资源配置
1.优化政务服务布局。采取与街道内设机构整合设置、街道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优化设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坚持因地制宜、便民利民,统筹辖区范围内场地、设施、资金、人力等街道政务服务资源,加快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完善和提档升级。每个街道建设地址便利、面积适当、环境整洁的政务服务中心,以满足入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求和辖区群众办事需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将本部门服务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进驻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并支持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实施监督管理。2017年,沌阳街、沌口街为创建市级示范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申报创建单位。(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街道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管理,统一规范政务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入驻单位、服务事项和人员,以及便民服务运行模式。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社区(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履行业务告知和代理代办职能,需委托社区(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办理的服务事项,须经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确定。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组织和领导街道政务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直接管理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并明确1名街道分管负责人兼任服务中心主任,调剂配备至少1名专职人员负责大厅日常值守等综合性工作。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
3.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择优录用优秀社区工作人员、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配强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培训、指导和检查,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帮助提高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创新街道政务服务方式
1.推行通用服务事项目录。应当结合《武汉市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事项指导清单》(附后),全面梳理规范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制定统一且符合本区实际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入驻事项通用目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对入驻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事项的通用目录进行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推行集中办理。通过派员、委托、代办、联网等方式,将分散在街道内设机构、区直部门派出(驻)机构的各类服务事项和服务资源向街道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推进全区各部门面向公民个人的服务事项向街道下沉延伸,做到“能进必进、应放必放”,逐步实现面向群众个人的服务事项可全部进驻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应进服务事项因故不能进驻的,需经管委会(区政府)审核同意。(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推行标准化建设。根据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制定入驻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书,通过公告栏、查询屏、宣传册、门户网站等群众易于获取的渠道和形式,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接照“政府购买服务、市区合理分担”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向人民群众收费的服务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申报材料、减少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努力实现入驻事项“全即办”目标;下大力气砍掉各类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4.推行全科服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整合设立综合服务窗口,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办理水平,逐步实现“一窗多能、全科服务、全区通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5.推行帮办便民服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要为办事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查询、填报代写、打印复印、扫描传真等公益服务,并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和代办服务。区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自助服务设备进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方便办事群众咨询、查询、申报、取证。(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三)推进“云端武汉·政务服务大厅”向街道延伸
1.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依托“市民之家”网上办事大厅,推进街道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线下服务向线上服务拓展,向群众提供网上咨询(查询)、网上预约、网上帮办、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等服务,逐步实现网上全程办理。(责任单位:工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工委(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行政审批局、各街道办事处)
2.提升网上办理水平。按照“网上办理为常态、网下办理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扩大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的范围。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服务事项,一律都要实行网上办理; 暂不具备网上办理的服务事项, 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积极引导办事群众运用网络平台办事,减少办事群众到窗口现场办理的次数,网上申报事项的比率达到90%。(责任单位:工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工委(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行政审批局、各街道办事处)
3.构建便民服务“一张网”。梳理整合教育、医疗、计划生育、劳动就业、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户籍户政、婚姻登记、社区服务、殡葬服务、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的网上服务资源,依托统一身份认证体系,联通各个网上办事渠道,构建便民服务“一张网”。(责任单位:工委(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行政审批局、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4.建立市区一体化全程在线咨询平台。运用即时通讯技术和移动终端,依托“市民之家”已经建成的在线咨询平台,加快建立市区一体化的全程在线咨询系统,为群众提供审批服务相关咨询,与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等各种咨询方式一起,形成全市一体化、全天候的咨询服务体系。(责任单位: 工委(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行政审批局、各街道办事处)
5.建立证照捜索核查平台。加快建设全市政务服务证照数据库,实现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照数据、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认共享。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证照捜索核查功能。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要求提供纸质证明材料的外,其他证明直接由相关部门通过证照共享的方式,从证照数据库中调取和核查,不再由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切实推进群众办事“零证明”。(责任单位:工委(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行政审批局、各街道办事处)
6.加强业务协同。加快推进市、区、街道三级政务服务业务协同,实现政务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切实提高便民服务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工委(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行政审批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规范街道政务服务运行管理
1.规范运行机制。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责任追究、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等工作制度。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帮助办理等服务。实行当场办结、承诺办件、代理代办等办理方式,对程序简便、可以当场办结的,即来即办、当场办结;对不能当场办结的,推行收件单制度,明确办理时限,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需要上级审批的,在规定时限内帮助办结;对不符合条件或者需要完善材料和手续的,推行一次性补正告知或者容缺收件预审等制度,方便群众办事。(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各街道办事处)
2.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以群众服务满意率评价为主的街道政务服务绩效考评机制。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对窗口单位年度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并作为入驻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职务晋升、表扬激励的重要依据。积极开展政务服务社会评价,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考评。将对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绩效考核纳入我区党政工作绩效考评体系中组织实施,探索建立对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与后台区直相关部门的双重考评机制。(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各街道办事处)
3.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政务服务建设。加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党组织建设,由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党员负责人兼任党组织书记,加大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优秀工作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积极开展“立足岗位、争创一流”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公开承诺,通过劳动竞赛、党员示范岗等形式,激活党员“红色细胞”,促进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打造联系服务群众的“红色阵地”。(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创新街道政务服务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创新改革决策部署、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管委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本方案实施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统筹协调。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和协调作用,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各街道、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既分工负责又合力突破,确保创新街道政务服务工作的整体推进和成效最大化。
(三)严格督导检查。坚持把创新街道政务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定期开展检查,切实加强跟踪督办。工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要负责分类指导,区行政审批局要加强对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检查督导,各街道要整体推动创新街道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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