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小微企业“助保贷”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小微企业“助保贷”工作方案
为组织实施小微企业“助保贷”,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支持全区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开发区(汉南区)“十三五”规划,开展金融创新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以建立政府增信平台为手段,以企业互助担保为基础,以银行“助保贷”金融产品为依托,搭建政府、银行、企业合作平台,建立全新企业信贷业务运作模式,满足全区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支持企业全面持续发展,实现企业、政府、银行三方共赢。
二、工作内容
(一)成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小微企业“助保贷”管理工作联席会,明确联席会组成人员名单,联席会下设办公室,在区经信局办公。
(二)区财政出资,区小微企业“助保贷”管理办公室在开发区农商行和开发区建行分别开立区小微企业助保金专户账户,并分别存入1000万元风险补偿金。
(三)区小微企业“助保贷”管理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向开发区农商行和开发区建行推荐企业。
(四)开发区农商行和开发区建行从区小微企业“助保贷”管理办公室推荐的企业中选择企业组成“助保贷”“小微企业池”。
(五)“助保贷”“小微企业池”中的企业按照开发区农商行和开发区建行拟贷款金额的2%缴存助保金。
(六)开发区农商行和开发区建行按照国家银行贷款有关规定,受理贷款申请并进行贷款审批。
(七)贷款企业根据开发区农商行和开发区建行有关规定提供贷款抵押或担保。
(八)开发区农商行和开发区建行与贷款企业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3月20日~4月30日)
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宣传“助保贷”业务知识,采取各部门(单位)、园区及街道办事处摸底上报辖区小微企业需求,推荐优质的小微企业。开发区农商行和开发区建行依据实际情况运用银企对接会和产品推介会等多种宣传形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筹备工作阶段(2017年4月5日~4月30日)
成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小微企业“助保贷”管理工作联席会,明确联席会组成人员名单,联席会下设办公室,在经信局办公。区小微企业“助保贷”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在开发区农商行和开发区建行分别开立专户(账户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小微企业“助保贷”管理工作联席会);管委会(区政府)与开发区农商行和开发区建行分别签订《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合作协议》,制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小微企业“助保贷”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小微企业“助保贷”风险补偿暂行办法》;区财政局完成政府风险补偿资金的拨付。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4月30日起)
区小微企业“助保贷”管理工作联席会会同开发区农商行和开发区建行共同组建“助保贷”“小微企业池”,筹集企业助保金,并存入银行专户。开发区农商行和开发区建行根据企业需求,按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小微企业“助保贷”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发放贷款。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成立区小微企业“助保贷”管理工作联席会(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全区小微企业“助保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助保贷”工作取得实效。
(二)把握节点,统筹推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工作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各工作任务。
(三)严格纪律,服务为本。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向贷款企业“吃、拿、卡、要”,干扰企业生产经营,增加企业负担。联席会要强化督查检查,加强监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严格追究责任。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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