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武汉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政府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具体适用范围、限额标准、采购方式等管理办法尚未下文,经研究,对于台式计算机(A02010104)、便携式计算机(A02010105)、打印设备(A02010601)、复印机(A020201)、空调机(A0206180203)、服务器(A02010103)、多功能一体机(A020204)、速印机(A02021001)、投影仪(A020202)等九个品目,单项或批量金额在30万元(不含)以下,采购人可自行询价采购,并将政府采购计划报开发区财政局采购办备案。采购人不得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进行拆分、化整为零采购。
二、开发区暂未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货物类中的乘用车(轿车)(A020305)、客车(A020306),服务类中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C050301)、车辆加油服务(C050302)、印刷和出版服务(C0814)、机动车保险服务(C15040201)等,单项或批量金额在30万元(不含)以下,采购人可自行询价采购,并将政府采购计划报开发区财政局采购办备案。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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