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取水提交:
01、取用水书面申请,正式文件, 2份。
0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农业:引提水20.1m蓄水池库容>50万m3,取地下水>2000 m3/日:工业、城镇及其他1000 m3/日,取地下水>500 m3/日,蓄水池库容>10万m3者。上者如有必要也需论证】。
03、第三者承诺书(盖章、签字、手印等)及与第三者利害关系
0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0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原件符)。
06、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与原件符)。
07、取水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
二、核发取水许可证提交
1、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
2、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3、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4、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和计量认证情况;
5、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6、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
7、排污口设置落实与登记情况;
8、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监测结果;
9、取水口坐标(经纬度)。
10、填写“取水许可登记表”电子文件。
附件: 取水许可证审批程序.png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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