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南区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
2016年1月29日
武汉市汉南区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武汉市汉南区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二、武汉市汉南区财政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三、武汉市汉南区财政局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表
四、武汉市汉南区财政局2016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五、武汉市汉南区财政局2016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补助)预算表
汉南区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区街及部门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2、参与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规定和执行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3、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级调整预算和区级决算。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区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落实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和财政专户。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6、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统计评价指标体系,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
8、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区属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9、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承担的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和工商贸易性支出等。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支出。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参与全区社会保障规章、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规定,统一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按规定负责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的申报、确认、项目谈判、签订贷款和转贷协议、资金管理及债务偿还等工作。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类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对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实行行业管理。
12、管理和指导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按规定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承担全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和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3、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4、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统计分析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所监管企业资产管理的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15、负责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和招商引资绩效目标管理。拟订和执行我区招商引资投资政策的实施细则和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区招商引资资源整合和促进工作。
16、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我区经济协作、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外地驻汉南办事机构、外地在汉南投资企业和商会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17、指导和管理并依法办理全区企业协议及其设立、注册、变更、终止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招商引资企业的投诉。
18、负责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税控企业财源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加强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搭建统一的信息基础数据库。
19、负责建立系统数据分析决策机制,分析和掌握财源建设工作中政策落实情况。
2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所主要职能
1、负责各项强农惠农和民生政策的宣传、解释。
2、负责参与各项惠农补贴基础数据的统计、核实和公示,确保登录到《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数据完整、真实。
3、负责“湖北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按要求填写并及时发放到农户,不得委托村组干部或他人代发。
4、负责通过“一卡通”及时发放各类补贴资金,不准委托村组干部或他人代领转付。
5、负责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优抚救济、救灾救济、村医补助等各类社会救助救济资金发放对象的核实,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审查核实所管辖行政村及社区申报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查戡,做好项目公示。
7、负责监督所管辖行政村及社区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8、负责组织所管辖行政村及社区新农合、新农保基金的征收管理。
9、负责协调所管辖行政村及社区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及时督促村、社区报账员按时按规报账,保证村财管理民主、公开、透明、规范。
10、负责做好所管辖行政村及社区集体“三资”的清理核实和动态管理。
11、负责监督所管辖行政村村级债务情况,防止发生新债。
12、负责所管辖行政村农民负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及涉农收费的监管工作,防止乱收费。
13、负责所管辖行政村及社区涉农资金管理方面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4、负责所管辖行政村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5、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单位构成
汉南区财政局由局机关和依据机构改革核定10个事业机构组成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国库收付中心、预算编审中心、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农业发展办公室、纱帽财政所、东荆财政所、邓南财政所、湘口财政所、招商服务中心)。
(四)人员构成
汉南区财政局总编制人数117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9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1人)。在职实有人数79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6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3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退休31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65.35万元。比上年预算2228.61万元减少463.26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765.35万元,比上年预算2228.61万元减少463.26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65.35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9.84万元,教育支出7.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5.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41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765.35万元,比2015年预算2228.61万元减少463.26万元,下降20.79%,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395.05万元,比2015年预算951.61万元增加443.44万元,增长46.59%。主要原因:2016年两区融合后,预算口径和标准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保持一致。一是提高公用经费的预算,二是预安排在职和退休的年终奖励工资。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36.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38.57万元、津补贴215.04万元、冲销64元结余补贴5.44万元、奖金6.42万元、绩效工资138.1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6.55万元、住房补贴12.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2.69万元、定额补助0.94万元等。
2.商品服务支出208.93万元。主要是维持单位自身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7.71万元、印刷费0.89万元、水电费18.3万元、邮电费7.1万元、差旅费28.5万元、日常维修费2.45万元、专用材料0.02万元、物业管理费3.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5万元、会议费60万元、福利费12.59万元、工会经费10.08万元、培训费7.55万元、其他费用12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9.72万元。包括退休费145.47万元、抚恤费3.67万元、医疗补助59.09万元、住房公积金92.23万元、离退休物业管理补贴7.39万元、离退休住房补贴4.59万元、其他补助37.28等。
(二)项目支出370.3万元,其中经常性项目370.3万元,比2015年预算1277万元减少906.7万元。其中:
1、预算和决算编制及公开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区部门(单位)开展预算和决算工作;编制全区年度预算、决算、超预算收入报告及资料汇编;负责区级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负责对全区部门(单位)决算数据的检查、审核、批复;组织全区各部门(单位)对年度预算、决算和各项专项资金网上公开资料的编制与公开。
2、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制度、落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财政资金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3、会计管理工作项目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区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管理;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工作。
4、“三农”工作管理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惠农补贴宣传、信息资料采集、惠农补贴发放等工作;农村工作“一事一议”;行政村会计委托代理等工作。
5、信息化建设及网络运行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相关数据和资料录入、上传、查询以及财政政策宣传、信息更新等;国库集中支付、工资统发、部门预算、预算指标管理、部门决算、非税收入系统、社保基金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系统等网络运行与维护。
6、基层财政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文明创建、创建基层满意站所和财政所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区经费配套改革等。
7、财源建设1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财源信息调研、非税收入征缴等。
8、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农发项目的申报、评审、检查、验收等工作经费。
9、购买劳务支出105.3万元。主要用于:聘请临时人员。
10、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05万元。主要用于:区招商服务中心全区招商工作的专项工作经费。
2016年汉南区财政局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
收 入 |
|
支 出 |
合计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
|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
1765.35 |
一般公共服务 |
133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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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业收入 |
|
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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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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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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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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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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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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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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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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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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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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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和就业 |
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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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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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
11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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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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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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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水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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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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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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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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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等事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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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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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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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支出 |
1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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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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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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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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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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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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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765.35 |
本年支出合计 |
1765.35 |
|
七、上年结转 |
|
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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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1765.35 |
支出总计 |
1765.35 |
2016年汉南区财政局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 支出 | |||||
|
类 |
款 |
项 |
小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
合 计 |
1765.35 |
1395.05 |
836.4 |
349.72 |
208.93 |
370.3 |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财政事务 |
行政运行 |
565.34 |
565.34 |
460.49 |
|
104.85 |
|
|
|
|
事业运行 |
378.89 |
378.89 |
292.43 |
0.91 |
85.55 |
|
|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02.42 |
6.42 |
6.42 |
|
|
196 |
|
|
|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
27.94 |
0.94 |
0.94 |
|
|
27 |
|
|
商贸事务 |
招商引资 |
165.25 |
17.95 |
6.97 |
|
10.98 |
147.3 |
|
教育支出 |
进修及培训 |
培训支出 |
7.55 |
7.55 |
|
|
7.55 |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37.5 |
137.5 |
|
137.5 |
|
|
|
|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52.64 |
52.64 |
|
52.64 |
|
|
|
|
抚恤 |
其他优抚支出 |
2.76 |
2.76 |
|
2.76 |
|
|
|
医疗卫生支出 |
医疗保障 |
行政单位医疗 |
74.48 |
74.48 |
36.31 |
38.17 |
|
|
|
|
|
事业单位医疗 |
41.17 |
41.17 |
20.25 |
20.92 |
|
|
|
住房保障支出 |
住房改革支出 |
住房公积金 |
92.23 |
92.23 |
|
92.23 |
|
|
|
|
|
提租补贴 |
17.18 |
17.18 |
12.59 |
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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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财政局机关、基层财政所和招商服务中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27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3.5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2015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7.69%。
2016年汉南区财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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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2016年预算 |
|
|
合 计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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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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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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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5 |
|
|
3.公务接待费 |
12 |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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