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汉经开区2026年区级家庭农场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4 15:32 作者: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各有关街道、家庭农场:

现将《武汉经开区2026年区级家庭农场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武汉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202664日   

武汉经开区2026区级家庭农场建设方案

促进我区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鄂农发[2019]19号)和《武汉市市级家庭农场认定监测方案武农[2025]47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内容

有合法登记注册、有适度经营规模、有财务管理、有先进生产技术、有稳定主导产业、有良好经营效益

(一)规范运营管理

1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2、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满6个月以上无不良记录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土地流转合同规范合理,流转期限达到5及以上(国有农场需连续租赁5年以上),经营面积必须达到某种产业要求的规模,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4、建立生产管理制度,有生产档案记录;

5、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有日记账或财务账簿;

6、有固定的生产与经营管理场所;

7、悬挂家庭农场牌匾标识和基本情况简介;

8、申请办理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

9、农产品质量合格;

10、主导产业有生产技术标准。

(二)经营规模适度

1、粮油类:粮油种植集中连片150亩以上;

2、蔬菜瓜果类:设施蔬菜瓜果20亩以上,露地蔬菜瓜果40亩以上,80亩以上(林果用地须符合国家用地政策)

3、水产类:常规养殖60亩以上,名优及特种水产30亩以上用地须符合国家用地政策)

4、综合类:主产业必须达到上述其中某一产业面积标准。

、申报与认定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填写武汉经开区区级家庭农场申报表(附表1)、连同营业执照、农场主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生产档案台账、财务台账、家庭农场考评表(附表2)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随手记、一码通应用情况及商标、农产品认证、质量检测记录、相关图片等)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报街主管部门。在省、市级监测合格期内的家庭农场及已被认定为区级家庭农场的不得申报。

(二)街道审查。街道主管部门对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于620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

(三)区级评审。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采取现场核查与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的家庭农场进行评分,按照总量控制、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评审打分从高到低提出区级家庭农场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请局党组审议并发文公布名单

三、政策措施

(一)计划安排。2026年全区培育区级家庭农场3家及以上。

(二)扶持政策。对经区农业农村局发文认定的区级家庭农场,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资金0.6万元;区级家庭农场在申报其它农业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指导。街道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组织有关专家与家庭农场开展一对一指导服务,做好政策宣传、技术指导、信息服务等,确保家庭农场发展质效。

(二)恪守诚信。有关家庭农场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两年内各级家庭农场的申报资格。

(三)严肃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做到选定工作优质高效、风清气正。

附件:1.武汉经开区区级家庭农场资格认定申报表

    2.区级家庭农场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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