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办小学新生入学总体安排
01 问:武汉经开区2026年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总体上是如何安排的?
答:武汉经开区2026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以下为初步时间安排,具体以“入学平台”家长端口或手机短信提醒为准。
(1)信息登记。3月,符合本“政策问答”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在指定时间进行网上信息登记。5月,查看区教育局审核的登记结果(具体安排请查看问答07)。
(2)审核分配。3月-5月,区教育局、学校审核学生入学信息。对符合本区入学条件但信息填报有误或材料提交不全的,将以短信提醒,家长可在5月21日-23日进入平台修改信息。
(3)发放《入学通知书》。公办学校实行政府通知入学制度。7月2日-3日,家长可进入平台查看入学安排;7月4日可自行下载打印《入学通知书》(下载路径见25问),电子版《入学通知书》和纸质版《入学通知书》具有同等效用。
(4)新生报到。7月5日-6日,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公办学校报到。
二、小学新生入学条件
02 问:未满6周岁儿童能否申请就读我区小学一年级?
答:不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2026年,武汉经开区仍执行小学一年级6周岁足龄入学政策,周岁的计算以当年8月31日为时限。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必须依法入学。(已办理缓学手续的学生除外)
03 问:孩子已满6周岁,想在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入学还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需要在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满足下列四个条件之一:具有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户籍、非本区户籍但其父母持有本区已交付的全产权住宅性房产、非武汉市户籍但其父母持有本区居住证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经营许可证、非武汉市户籍但其父母大学生落户本区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04 问:为什么非武汉市户籍孩子可以在武汉经开区上学,而我的孩子是武汉市其他区户籍的却不能在武汉经开区上学?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和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应当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安排入学,因此武汉市其他区户籍的孩子应当在户籍所在区学校就近入学。非武汉市户籍(含港澳台)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武汉经开区居住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武汉经开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05 问:小孩到今年8月31日已满6周岁,我能不能让孩子再读一个幼儿园大班呢?
答:不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此,送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并完成义务教育,是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尽的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否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06 问:小孩今年应该到上学年龄了,但从小体弱多病,恐怕不能跟班就读,我该怎么办呢?
答:办理缓学手续。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当办理缓学或免学审批手续。由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应入学当年8月3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提出申请,附区级及以上三甲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盖医院公章),获批准后,发给缓学或免学证书(缓学期一年)。缓学证书是来年超龄入学的凭证。缓学期满后,如果身体条件仍不能就学的,应继续按前面的程序办理缓学。
三、小学新生入学信息登记
07 问: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小学新生什么时候开始信息登记?
答: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全市2026年小学新生入学网上信息登记时间为3月18日0时-28日24时;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上述时间登记的新生,可于5月11-15日进行补登记。符合入学条件但仍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记的新生,统一于8月25-28日到就近学校补办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其它时间“平台”不再开放受理入学信息登记。
08 问:听说今年全市小学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平台有新变化,从哪里可以找到网上登记的端口呢?
答:2026年,全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统一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入学信息的登记。具体可通过以下路径完成:
通过关注“车谷教育”微信公众号-“服务”-“义务教育入学”,选择“经开区(汉南片区)”或“经开区(沌口片区)”进行信息登记。
也可按照下面示意图进行填报

09 问:马上要开始进行新生入学网上信息登记了,我该准备哪些资料呢?
答:根据前面讲到的入学条件,不同家庭应该准备相应材料,既有相同部分,如孩子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又有不同部分,可以按照下列报名类型准备:
(1)孩子户籍和其父母房产均在本区的:孩子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持有房产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
※ 因拆迁或拆迁还建无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需出示“拆迁协议”或所辖街道开具的还建证明。
※ 如果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需同时提供父母双方房查证明,以备审核。
(2)孩子户籍在本区但在本区无房产的:只需适龄儿童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证明。
(3)孩子非武汉市户籍(含港澳台),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居住证的:孩子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有房产的,请提供其房产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
(4)孩子非武汉市户籍(含港澳台),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武汉经开区(汉南区)落户大学生的:孩子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武汉经开区(汉南区)落户大学生的户口(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有房产的,请提供其房产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
(5)户籍不在本区(中国国籍),但其父母持有本区已交付的全产权住宅性房产:孩子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持有房产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拆迁还建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及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无房。
10 问:我打算送孩子读市内的民办学校,这次是公办小学信息登记,可不可以不登?
答:不行,所有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应登尽登”。所有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进入“平台”后均需选择“公办小学入学”。民办小学报名必须先进行公办小学报名,完成信息登记且审核通过后,才具备民办小学报名资格。
11 问:我是沌阳、沌口片的,户口本地址写的是“武汉市汉阳区”,孩子户籍地究竟该选哪个区呢?
答:判断户籍一般以户口本上派出所印章为准。
武汉经开区分沌口片区和汉南片区,适龄儿童按其资格条件,分别选择“沌口片区”“汉南片区”进入登记端口。
沌口片所辖范围为沌口、沌阳、军山3个街道所属社区,以及新新人家社区、潮江社区,户籍对应沌口、神龙、沌阳、湖滨、薛峰、军山6个派出所;汉南片所辖范围为纱帽、邓南、湘口、东荆4个街道所属社区,户籍对应纱帽、邓南、湘口、东荆4个派出所(沌口片居民户口地址大多会写“武汉市汉阳区”)。
户籍信息填报时,按照孩子户口本首页逐一填写省、市(州)、区(县)、乡镇(街道)、村组(居委会)。非武汉经开区户籍的,家长填报户籍信息时必须严格依照户口本的内容填报。
12 问:我对比了武汉市几个区的入学条件,理论上小孩可以在几个区登记入学,我该怎么登记呢?
答:登记信息具有全市唯一性。即一个学生只能在武汉市一个区完成登记。同时满足两个及以上区入学条件的,务必根据家庭实际做好选择。信息登记后就读意愿发生改变的,可在登记周期内撤销注册信息和重新登记。登记周期结束或已通过区教育局审核通过的信息均无法撤销。
13 问:我刚刚上网查看了信息登记页面,有好多信息需要填写,感觉好麻烦。可不可以随便填?
答:不能,所有信息确保真实准确。2026年,全市小学新生入学信息将链接户政、房管、社保大数据,自动核验适龄儿童户籍、出生证明及父母房产、居住证等信息。错误信息大数据将无法验证。新生入学登记时,家长应严格按照所持有的证件如实填报孩子的信息。所有信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安全保护,务请家长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并承诺所有信息真实可信。因信息填报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违反法律规定的,由家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 问:我已经完成信息填报并且已经点击了“提交信息”,现在发现有错误信息,应该怎么修改?
答:“车谷教育”官微的“教育服务”和“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的“各区政策”板块,均发布了新生入学登记公告,并以附件方式发布了“信息登记操作指南”,家长在信息填报前要认真阅读。如果发现信息填报错误,可直接在登记页面的首页点击“撤销信息”按钮重新填报,也可在登记周期内自行修改。登记周期结束或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的,信息将无法修改。特别提醒:适龄儿童户籍、监护人房产变更的必须在登记前完成。
15 问:户籍和房产地址都要选择“街道-社区-小区”,但我不知道属于哪个社区怎么办?
答:填报前应主动联系小区(房屋)所在的物业公司或者社区居委会问询。新交付楼盘尚未建立社区的,在本区新生入学登记系统(平台)上设定为就近社区代管,如**社区(暂),不影响适龄儿童入学分配。
16 问:如何进行个人房产信息查询?
答:合同备案及《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信息查询方式:
(1)通过手机关注“武汉住房和城市更新”小程序可进行查询。(2)本人持身份证在各查询点的工作时间使用自助查询机进行查询。查询地点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东风大道88号)或汉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兴城大道380号)不动产登记窗口。
17 问:新生入学信息登记需要填报的居住信息中房产需要填报多个编号,怎么正确填呢?
答:为了通过省大数据准确核验房产信息,我区新生入学登记系统(平台)根据房屋类型设定了不同房屋编号,需要家长耐心查找填报。
(1)不动产证号:填“鄂(201x)武汉市经开(或汉南)不动产权第xxxxxxx”;不动产单元号:28位不动产单元号。
(2)房产证号:例:“武房权证经(或南)字第xxxxxxxxx”(9位);房主房查编号:查询编号。
(3)无房产证件的商品房,提供已交付房产的购房网签合同,填合同编号,例:经(或南)xxxxxxxxx(9位);房主房查编号:查询编号。
18 问:我家的房子是多年前自建的(或拆迁后还建的),没有房产证件。怎么在系统中填报信息呢?
答:对于无证件的拆迁还建房,如果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监护人房产拆迁区域一致的,需提供房屋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开具的拆迁还建资料;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监护人房产拆迁区域不一致的(含监护人购买还建房的),在提供拆迁还建材料基础上还需提供购房协议及水电气网等半年以上缴费凭证。
对于无证件的自建房,需提供由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不能出具证明的违建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特别提醒:自建房、还建房证明必须由社区(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注明门牌号码,无法提供的视为无房。
19 问:小学新生信息注册登记后,为什么不能更改手机号码?
答:新生入学过程中,包括修改信息、撤销登记、查看登记结果、入学安排等环节都将使用手机短信通知功能。在注册时,请确定手机号已经通过实名认证(部分手机在办理携号转网的协议期间内可能无法收到验证码),确保所绑定的手机号能正常接收短信。信息登记成功后,家长应当保持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不变,否则将不能查收入学安排等相关短信提醒。
20 问:在指定时间,我在平台上看到的“查看登记结果”和别人的都一样吗?
答:家长登记的信息首先通过省政务大数据核验,再由区教育局初审、学校复审,审核结果分:通过、打回修改和不通过三种。“通过”的,等待下一步入学安排。“打回修改”的,区教育局将注明原因并以短信提醒,家长需要在收到短信后及时上网修改、提交。“不通过”的,表示不符合本区入学条件,家长需撤销信息后到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四、小学新生分配入学
21 问:新生入学登记后如何进行分配?
答: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新生入学遵循“免试就近,划片对口”的原则,执行“人户合一,对口入学;人户分离,符合条件的,统筹分配入学”的基本政策。具体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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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入学类别 |
入学原则 |
具体入学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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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户合一 |
划片对口 就近入学 |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我区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00%产权的住宅性房产地址一致的,划片对口、就近入学。非完全产权的房产不能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所提供的房产地址一致,但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的,必须同时满足如下2个条件:一是三代户籍均在我区且在同一户籍地址;二是其父母双方在武汉市均无房产(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查结果”为依据),则共同居住的房产可作为对口入学依据。不满足任何一个条件的不能对口入学,均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入学。 户籍在我区且在我区有多套房产的居民子女,以2026年新生入学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房产为准,户籍、房产地址一致的,对口入学;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的,统筹安排入学,且其它房产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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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户分离 |
相对就近统筹入学 |
有本区户籍 无本区房产 |
户籍在本区的空户、搭户及集体户,不能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均参照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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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本区户籍 有本区房产 |
只具有本区合法住宅性房产的不能作为对口入学依据,其居民子女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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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区居住证 和房产 |
在服务范围内学校有富余学位的前提下,优先解决服务范围内既有合法房产又有居住证的居民子女入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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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随迁子女 |
相对就近指定入学 |
大学生落户 |
统筹安排到相应片区指定接收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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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武汉市户籍 且区内无房产 |
已办理居住证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经营许可证等资料,统筹安排到相应片区指定接收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就读。 | |||
22 问:学校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如何再次入学?
答:在武汉经开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具备本区基本入学条件(具体见问题03);同时,不同学校根据服务范围招收不同类型的学生(入学类别见问题21)。如果学生信息经审核不符合本区基本入学条件的,家长应当尽快与户籍地区(市、县)教育局联系,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安排入学。
五、初中新生入学办理
(初中新生入学不写入学条件吗?前面的小学新生入学是写了入学条件的)
23 问:武汉经开区2026年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工作总体有哪些?
答:初中新生在此指2026年小学毕业,到我区初中升学的学生。按其来源主要分为三类:本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即区内小升初学生)、武汉市其他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即跨入小升初学生)、武汉市以外其他地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即迁入小升初学生)。
4月30日前,完成区内小学毕业生信息核查工作;
5月6日-9日,办理跨入小升初学生跨区入学手续。
5月11日-22日,办理迁入小升初学生入学信息登记手续。
6月30日前,区教育局完成初中新生分配,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学生初中入学信息,并同步生成电子版《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简称《通知书》)。
7月5日-6日,家长、学生持电子版《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到并按要求入学。
24 问:2026年我区各类人员子女初中新生具体如何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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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生类型 |
入学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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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内小升初学生入学 |
区教育局根据核准的小学毕业生信息,依据《2026年武汉经开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文件精神,按照学生户房信息实施初中分配入学,“人户合一”对口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入学。满足“人户合一”条件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于2026年5月2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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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外小学毕业生在我区初中升学 |
(1)跨入小升初学生入学武汉市其他城区小学毕业生如申请就读我区初中,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小学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后,由学生所在小学毕业学校在“平台”按要求导入学生相关信息,跨出区教育局线上审核,跨入区教育局线上审核。5月6-9日为全市统一办理跨区手续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 跨入小升初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条件但未办理跨区手续的市内其他区小学毕业生,需先到原对口学校报到,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后再以转入方式就读我区初中。 (2)迁入小升初学生入学: 武汉市以外其他地区小学毕业生如申请就读我区初中,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1日-22日,准备学生学籍档案证明(从“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打印)、学生户口簿(或监护人居住证)、住房资料、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小学毕业学校10位数字的标识码,到经开区教育局(军山街道川江池二路春笋D栋3A21办公室)办理相关迁入手续。由区教育局按照学生户籍(监护人居住证)、监护人房产所在片区统筹安排入学。 ※ 跨入、迁入小升初学生入学的办理,家庭有多套房产的,以办理入学登记的房产为准,其他房产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 符合条件且于5月11日-22日前未按要求进行登记或办理相关手续的,统一于8月25-28日到区教育局补办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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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区小学毕业生到外区初中升学 |
因户籍(居住证)变更等原因需到武汉市其他城区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小学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填写《2026年武汉市初中新生入学分配表》,经学校审查同意后,由学校在“平台”按要求导入学生相关信息,跨出区教育局线上审核,跨入区教育局线上审核。5月6日-9日为全市统一办理跨区手续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小学毕业生非正常跨区到武汉市其他城区初中学校升学的属跨区择校。我区不支持学生跨区择校,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诸如学籍异动等问题由家长、学生自行承担。 |
六、中小学新生入学通知
25 问:中小学新生如何下载入学通知书?
答:通过关注“车谷教育”微信公众号,7月2日-3日,家长可登录“平台”查看入学安排,7月4日可自行下载打印《入学通知书》。
七、中小学新生入学其他政策解读
26 问:如何查询居住小区对口的学校?
答: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是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
5月20日,区教育局向社会发布《2026年武汉经开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家长可通过武汉经开区门户网站(http://www.whkfq.gov.cn)或关注“车谷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详细内容。
27 问: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答: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现户籍(住址)所在区域的学校,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目前,我区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按区域落实就近入学政策。
28 问:区内尚未交付使用楼盘的业主子女如何入学?
答: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武教发〔2005〕14号)中“人户合一,对口入学”的精神,在入学当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公示之前未交付使用的楼盘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其业主子女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确需在本区入学的,可于当年8月30日前,按照户籍政策办理本区户籍迁入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9 问:对于同一房产不同业主子女入学如何规定?
答:同一套房产不能多次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自2017年9月1日起,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分学段“对口入学”的学位政策。具体明确如下:
小学阶段锁定“六年一学位”,自一年级入学当年9月1日至六年级毕业年份8月31日,一套房产只提供一个对口入学学位;初中阶段锁定“三年一个学位”,自七年级入学当年9月1日至九年级毕业年份8月31日,一套房产只提供一个初中对口入学学位。
中途转学到其他学校、地区,视同学位被使用。同一夫妇的多孩不受“学位锁定”政策限制。若该房产前业主子女自2017年起在我区中小学起始年级享受了入学指标的,其继任业主在时间续延满初中3年、小学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此房产对口入学学位。初中未满3年、小学未满6年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因涉及业主隐私,区教育局不提供房产入学指标使用情况查询,由购房人与原房主自行协商了解房产学位是否被占用。
30 问:非住宅性质房产指什么?非住宅性质房产是否能作为入学依据?
答:非住宅性质房产指商业服务性质的公寓、写字楼、商铺、厂房等。适龄儿童(少年)合法监护人提供的房屋权证或购房合同,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学生应在其户籍所在地入学,非武汉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入学。
31 问:因旧城改造和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居民子女如何入学?
答:按《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对口学校提出申请,由对口学校安排入学。
32 问:行政区划交叉地带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武教发〔2005〕14号)中“行政区划交叉地带的入学问题,原则上按属地管理的办法处理”的精神,此类居民子女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3 问:父母一方为孩子进行了登记,另一方如何查看孩子入学信息?
答:父母一方为孩子进行了登记,另一方在平台中是无法查看孩子信息的。若另一方需要查看孩子登记信息,按照正常登记程序进入平台后,填写孩子姓名、身份证号信息。若信息填写无误将进行二次校验,此时需填写为孩子登记注册的监护人姓名,验证通过后即可绑定并查看孩子的入学相关信息。
34 问: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否能享受政策优待?
答:现役军人子女根据本人和家庭实际,可在本人、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父母居住地或部队驻地其中一地所在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根据法定监护人意愿就近优先安排入学。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含)以上岛屿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可在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父母居住地或部队驻地其中一志所在区提出入学申请,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质量较好的公办学校就读。
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指消防指挥员和消防战斗员,不包含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可以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提出入学申请,由区教育局就近优先安排到小学和初中就读。
35 问:享受优待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具体流程有哪些?
答:享受政策优待的烈士、现役军人凭工作证件、军人子女名单及优待意向、武汉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统一出具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孩子户籍、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于5月底前所在军队提出入学申请,单位审核后会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教育局做好入学优待工作。
消防救援人员向区消防救援大队提出书面申请。5月底前,区消防救援大队审核后将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名单以及优待意向、消防救援人员或其他监护人户口本、消防救援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报区教育局,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按规定落实相应优待。
36 问:生育了多孩的家庭,两个或三个孩子可以同校入学吗?
答: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为方便家长同时接送2个或3个孩子,在划片服务范围发生变化或家庭房户信息发生改变的,在上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且在校就读,二孩、三孩符合经开区基本入学条件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几个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如果二孩或三孩本就对口大孩就读是学校则无需办理多孩同校)
※ 组合家庭子女申请“多孩同校”的,需提供双方结婚证和申请同校的适龄儿童监护抚养证明材料,如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
※ 符合条件的,可在5月19日-22日到上一个孩子现就读学校申领表格,逾期不再受理。(大孩就读六年级或初三年级不接受多孩子女同校办理)
37 问:什么是择校生?择校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升学会有哪些影响?
答:择校生认定,以入学《通知书》为准,学生(含起始年级新生和其他年级转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的即为择校生,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研究认定,择校行为一经发生即记入学生档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只有在新生入学系统(平台)登记信息、凭《通知书》到分配学校报到后,才能申请办理择校。
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学生只要在义务教育阶段有择校行为的,初中毕业升学时不得享受辖区内示范高中“分配生”资格。小学阶段有择校行为的,除初中毕业升学时不得享受辖区内示范高中“分配生”资格外,小学升初中时必须回原对口小学所在片区初中入学。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对口学校报到,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到区内民办学校和市教育局指定面向全市招生民办学校就读学生不是择校生。同一学区(教育集团)不允许择校。
38 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能否借读?
答:根据《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规程(试行)》(武教规〔2015〕1号)第二十三条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不留级、不借读制度”的精神,我区义务教育学校不接受学生借读。
39 问:我区哪些义务教育学校可接受随迁子女入学?
答:原则上,除武汉经开区第一初级中学、军山实验外国语学校、神龙小学、朴真小学、实验小学、三角湖小学、江汉大学实验小学外,我区其他义务教育学校可接收随迁子女入学。
八、民办中小学学校招生
40 问:孩子想报名就读民办学校怎么进行登记?
答: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均应首先在户籍所在区或居住证领取所在区完成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并在政府指定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7月7日-9日,学生家长可登录《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网址:https://zsrx.whebd.cn/)进行就读民办学校网上报名(市教育局将向社会提前发布具体操作指南)。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重复报名无效。选择民办小学且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还须到学校确认资格。
41 问:民办学校怎么录取新生?
答: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电脑派位招生全市统一于7月15日进行。录取结果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提示家长。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25日前到学校缴费确认。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九、中小学新生入学政策发布
42 问:我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了解武汉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的相关政策?
答:武汉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行“阳光招生”。本区入学政策可通过下列途径查询:
(1)电话咨询。区教育局和学校均设立政策咨询电话(号码附后)。
(2)平台查询。相关入学政策和入学登记操作指南通过“车谷教育”官微(教育服务)、“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各区入学招生政策)、“武汉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各校官微网站发布。
(3)纸媒传播。入学招生期间,各校以张贴海报形式传播入学政策。
附件:1、武汉经开区(汉南片)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咨询电话
2、武汉经开区(经开片)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咨询电话
附件1:
武汉经开区(汉南片)义务教育学校
新生入学咨询电话
|
单位 |
咨询电话 |
联系人 |
|
武汉经开区纱帽中学 |
13164624640 |
童老师 |
|
武汉经开区育才中学 |
027-84850662 |
蔡老师 |
|
武汉经开区汉南中学 |
13618642083 |
李老师 |
|
武汉经开区东城垸中学 |
027-84747887 |
柳老师 |
|
纱帽山小学 |
027-84850117 |
刘老师 |
|
育才小学 |
027-84852242 |
蔡老师 |
|
子林小学 |
027-84851807 |
金老师 |
|
育才二小 |
027-58909661 |
秦老师 |
|
育欣小学 |
027-84852242 |
蔡老师 |
|
汉南小学 |
027-84394101 |
周老师 |
|
东城垸小学 |
027-84747887 |
柳老师 |
|
马影河学校 |
027-84397679 |
王老师、龚老师 |
|
武汉碧桂园学校 |
027-84738839/15327156188 |
罗老师 |
附件2:
武汉经开区(经开片)义务教育学校
新生入学咨询电话
|
单位 |
咨询电话 |
联系人 |
|
武汉经开区第一初级中学 |
18986013932 |
陆老师 |
|
武汉经开区官士墩中学 |
18971538697 |
刘老师 |
|
朴真中学 |
18963949423 |
王老师 |
|
武汉经开区第二初级中学 |
027-84473203 |
林老师 |
|
武汉经开区第三中学 |
13720137498 |
吴老师 |
|
武汉经开区第四中学 |
15342229840 |
程老师 |
|
武汉经开区黄陵中学 |
15527170568 |
肖老师 |
|
武汉经开区军山中学 |
13797037673 |
余老师 |
|
江汉大学实验中学 |
027-84852208 |
王老师 |
|
军山实验外国语学校 |
027-84733996 |
张老师 |
|
一初中春笋校区 |
027-84733996 |
张老师 |
|
神龙小学 |
027-84898809 |
李老师 |
|
湖畔小学 |
027–84733395 |
冯老师 |
|
三角湖小学 |
027-84858661-6042 |
邓老师 |
|
新华小学 |
027-84687199-155 |
王老师 |
|
奥林小学 |
027-84785007 |
王老师 |
|
实验小学 |
027-84660336-8333 |
陶老师 |
|
新城小学 |
17786399373 |
胡老师 |
|
沌口小学 |
17702749576 |
杨老师 |
|
万家湖小学 |
027-84859388 |
李老师 |
|
洪山未来学校 |
027-84236825 |
宋老师 |
|
薛峰小学 |
18062436873 |
肖老师 |
|
黄陵小学 |
027-84973254 |
曾老师 |
|
军山小学 |
027-84931923 |
魏老师 |
|
海伦堡学校 |
027-84938266 |
苏老师 |
|
官士墩小学 |
027-84880097 |
张老师 |
|
后官湖小学 |
13407276778 |
江老师 |
|
朴真小学 |
13971060961 |
张老师 |
|
江汉大学实验小学 |
027-84858599 |
王老师 |
|
军山未来科技小学 |
027-84859880 |
陈老师 |
|
弘睿学校 |
027-84785199 17720582550 |
王老师 |
|
武汉经开长济学校 (民办,九年一贯制) |
15342332305 18171382433 |
王老师 |
|
武汉爱莎文华学校 (民办,九年一贯制) |
027-50651683 18371491128
|
吴老师
|
|
武汉经开外国语学校 (民办,九年一贯制) |
027-84736636 18062636636 17798286636 |
朱老师(小学) 许老师(初中) |
|
武汉开明中学(民办) |
027-84853636 13294195180 |
廖老师 |
|
奥山实验初级中学(民办) |
027-69700079 |
李老师 |
区教育局新生入学咨询电话:
小学:027-84898767-2 027-84855597
初中:027-84898767-4 027-84855579
政策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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