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8日我局收到一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30日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当事人被抽检的葱油咸味麻花(生产日期:2025年10月27日)为不合格食品。检验结果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分别为(2026)ZXL1-00029。
2026年1月29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抽检不合格报告,当事人表示认可抽检结果,在当事人货架及仓库中共发现有117包生产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的葱油咸味麻花。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当事人经营的葱油咸味麻花经检验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我局决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1.免予处罚;2.没收117包葱油咸味麻花(生产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调查,葱油咸味麻花抽检不合格原因是生产厂家使用的油脂品质不佳不符合,当事人已发布食品召回公告,并承诺加强食品安全学习,继续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杜绝食品安全问题发生。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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