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2日,我局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18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景园花园餐饮店”内售卖的“火烧馍(自制)”进行了抽样检验,2025年12月12日,检验机构出具了《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12月19日,本局工作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表示认可,不申请复检。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景园花园餐饮店的“火烧馍(自制)”抽检不合格,收到《检验报告》后,经初步排查原因为食品原材料问题,同时进行了相应的整改。该店铺承诺在此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发生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全店铺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并从此事上吸取教训,以后对原材料申购进一步加强管理,以杜绝上述事件再次发生。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4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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