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武汉市汉南区湘口街新一蔬菜销售部(花生米)

发布时间:2025-10-30 11:20 作者: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915日,我局收到一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827日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当事人被抽检的花生米为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编号为B8F828001B8F60C8664显示:被抽检的花生米,黄曲霉素B1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5917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武汉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状况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现场未发现有被抽检批次的花生米销售。

经调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另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针对武汉市汉南区湘口街新一蔬菜销售部销售的不合格花生米的行为,经调查,产品抽检不合格原因是供货商存储过程控制不严导致。当事人已发布食品召回公告,并承诺继续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食品安全,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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