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日,我局收到两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武汉银佳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葵瓜子(原味)、花生(原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6月4日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当事人被抽检的葵瓜子(原味)、花生(原味)为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编号分别为NO:(2025)ZXS3-00616和NO:(2025)ZXS3-00617。葵瓜子(原味)检验结论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NO:(2025)ZXS3-00616;花生(原味)检验结论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NO:(2025)ZXS3-00617。2025年7月4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并对企业生产环境、生产及销售记录进行核查。通过调查了解:当事人保留了2025年5月27日生产葵瓜子(原味)和2025年4月2日生产的花生(原味)生产记录、销售台账和产品的检测记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我局于2025年7月4日对武汉银佳旺食品有限公司下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武汉银佳旺食品有限公司在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责令改正通知书》后,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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