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8日我局收到两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6月20日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金色港湾购物广场(以下称当事人)被抽检的红薯、小白嘴山药为不合格食品。红薯检验报告编号为((2025)ZXL6-00469),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小白嘴山药检验报告编号为((2025)ZXL6-00471),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涕灭威项目不符合GB 276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5年7月25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当事人表示认可抽检结果不申请复检。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红薯、小白嘴山药。
经调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对于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红薯、小白嘴山药)的行为,经调查,产品抽检不合格原因是生产者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格。当事人已发布食品召回公告,并承诺继续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食品安全,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0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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