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6日,我局收到一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武汉市金汇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遇见梅好(桂花味梅子汁饮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4月28日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当事人被抽检的遇见梅好(桂花味梅子汁饮料)为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编号为NO:(2025)SP 字 JC 类第 0827 号,检验结论为:霉菌项目不符合GB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NO:(2025)SP 字 JC 类第 0827 号。
2025年5月27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并对企业生产环境、生产及销售记录进行核查。通过调查了解:当事人保留了2024年12月19日生产遇见梅好的生产记录、销售台账和产品的检测记录。
经调查认定,当事人的生产行为并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针对武汉市金汇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遇见梅好(桂花味梅子汁饮料)的行为,经调查认定,当事人的生产行为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可能是售出后贮存不当造成。当事企业已进行原因排查和问题批次产品召回,也提交了产品召回处理情况说明。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1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