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5日,我局收到一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任传风干鲜店的生姜的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按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计划,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任传风干鲜店的生姜进行了抽样检测。在抽样检验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任传风干鲜店生姜的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5年6月6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抽检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没有发现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生姜在售,2024年6月6日,报经分管局长批准予立案。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1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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