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米餐饮店经营的食品(白芷)

发布时间:2025-08-22 15:04 作者: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529日我局收到一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武汉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57日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米餐饮店被抽检的白芷为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编号为CCIC12508668,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项目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CCIC12508668

202563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抽检结果。当事人表示认可抽检结果。

202563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现场未发现该与被抽检批次白芷混装的白芷共1.4kg,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上述物品进行了扣押处理。

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并参照《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第4当事人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武经开市监不罚〔202548]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在收到食品检验不合格报告后,经排查原因为购进渠道问题。当事人立即停止采购供货商产品,展开召回工作,并且承诺会进一步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8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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