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8日我局收到市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汉南区武汉碧桂园学校(当事人)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2月17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汉南区武汉碧桂园学校”使用的“汤碗(自行消毒餐具)”、“餐盘(自行消毒餐具)”进行了抽样检验,2025年3月15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No:(2025)ZXC4-00030”、“No:(2025)ZXC4-00029”,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已于2025年3月21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表示认可,不申请复检。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2025年3月21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汉南区武汉碧桂园学校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武经开市监当罚〔2025〕164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接受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陈述表示被抽检的汤碗、餐盘洗涤剂残留不合格是因为使用的洗涤剂不易彻底清洗干净,为了彻底解决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不合格的问题,当事人已经采取了停用原有洗涤剂、制定洗涤剂使用标准、严格规范清洗消毒流程、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实施抽检、推广绿色清洁产品等一系列整改措施。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8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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