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0日,我局收到一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超市。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多鲜生超市的糍粑
(一)抽检基本情况。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3月13日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当事人被抽检的糍粑经检验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NO:(2025)GJS1-00047。
(二)2025年4月10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抽检结果,当事人表示认可抽检结果。
(三)2025年4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已完成整改,经营现场未发现糍粑。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多鲜生超市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武经开市监不罚〔2025〕27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在收到食品检验不合格报告后,立即下架了该产品,建立了进货查验制度,发布了召回不合格食品的公告。当事人表示会加强进货渠道管理,规范进货流程,坚决索要检测合格报告,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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