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武汉市汉南区东荆街一玛鲜生购物中心

发布时间:2025-05-09 16:56 作者: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2025214日我局收到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编号为CCIC12501126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武汉市汉南区东荆街一玛鲜生购物中心销售的榨菜坨(酱腌菜)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汉南区东荆街一玛鲜生购物中心(当事人)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116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市汉南区东荆街一玛鲜生购物中心榨菜坨(酱腌菜)进行了抽样检验。

2025214日出具了榨菜坨(酱腌菜)相关《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CCIC12501126”,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已于2025217日送达榨菜坨(酱腌菜)《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表示认可,不申请复检。

(三)2025217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批次榨菜坨(酱腌菜)在售(已售罄),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四)关于不合格榨菜坨(酱腌菜):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责令武汉市汉南区东荆街一玛鲜生购物中心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不予行政处罚。我局于2025327日对武汉市汉南区东荆街一玛鲜生购物中心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武经开市监不罚〔202515],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五)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在收到食品检验不合格报告后,立即下架了涉事商品,启动了召回程序,对已购买该商品的消费者提供退换货服务。当事人表示会加强供应商管理,完善进货查验机制,坚决索要检测合格报告,加强员工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43              


链接: 区人大 | 区纪委监委机关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江池二路军山新城春笋C栋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江池二路军山新城春笋D栋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收藏本站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 ©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

无障碍功能 武汉经开区

政府服务便民热线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