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5日我局收到市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不合格的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食品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鸿果岚食品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龙眼
(一)抽检基本情况。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月2日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当事人被抽检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2025)FJ(WH)-SP-00317(龙眼)。
(二)2025年2月6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DBJ25420100485330317ZX),并对当事人下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2025年2月14日我局报经批准予以立案。
(三)当事人提供的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龙眼的进销货票据1份,被抽检批次龙眼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及进口货物报关单1份,证明了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承诺会进一步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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