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武汉光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3-25 17:12 作者: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2025121日我局收到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的报告编号为(2025ZXC1-00983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武汉光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腊肠检验结论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武汉光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17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光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腊肠进行了抽样检验,2025121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2025ZXC1-00983”,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已于2025122日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表示认可,不申请复检。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接受处罚。

根据上述情况,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1.警告;2.罚款6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武汉光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腊肠抽检不合格,可能是生产或储运过程控制不严导致,当事人已停止与该供货商的全部合作,并承诺主动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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