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0日我局收到区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子餐饮店(当事人)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11月13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子餐饮店”内使用的“小碗”进行了抽样检验,2024年12月6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No:CCIC12424284”,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已于2024年12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表示认可,不申请复检。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接受处罚。
根据上述情况,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子餐饮店陈述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员工对餐具清洁和卫生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餐具清洗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标准的清洗步骤,为了彻底解决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的问题,后续会优化餐具清洗流程、加强员工培训。另查明当事人在收到餐具抽检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后积极整改,已于2024年12月13日再次送检,2024年12月23日收到新的《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为合格。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2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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