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0日我局收到区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子餐饮店(当事人)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11月13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子餐饮店”内使用的“小碗”进行了抽样检验,2024年12月6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No:CCIC12424284”,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已于2024年12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表示认可,不申请复检。
(二)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子餐饮店陈述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员工对餐具清洁和卫生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餐具清洗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标准的清洗步骤,为了彻底解决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的问题,后续会优化餐具清洗流程、加强员工培训。另查明当事人在收到餐具抽检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后积极整改,已于2024年12月13日再次送检,2024年12月23日收到新的《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为合格。
(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设,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增强为顾客服务的理念,同时认真虚心接受监督检查,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子餐饮店承诺会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格遵守服务规范,从各个方面加强管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2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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