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2日我局收到一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武汉众昌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18日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当事人被抽检的腊肉(自制)为不合格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2024)ZXC5-00585。
(二)2024年7月12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抽检结果,当事人表示认可抽检结果。
(三)2023年7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在当事人冷库上发现185斤被抽检批次的腊肉(自制),当事人在我局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当场对上述腊肉进行封存销毁。
我局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并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鄂市监法规〔2023〕7号)第十二条第三项对武汉众昌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武经开市监处罚〔2024〕35号],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罚款1万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在收到食品检验不合格报告后,经排查原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当事人立即停止采购供货商产品,并且承诺会进一步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3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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