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 第 8 期)

发布时间:2023-10-10 16:31 作者: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蔬菜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3个大类食品共计3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蔬菜制品17批次,不合格0批次;豆制品14批次,不合格1批次;速冻食品6批次,不合格0批次。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20230321

3.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321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酱腌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二、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豆干、豆腐、豆皮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三、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速冻面米生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 Pb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2.速冻调理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 Pb 计)、铬(以 Cr 计)、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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