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 第 7 期)

发布时间:2023-10-10 16:27 作者: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3个大类食品共计3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肉制品13批次,不合格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1批次,不合格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5批次,不合格0批次。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20230321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总砷(以 As 计)、镉(以 Cd 计)、铬(以 Cr 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胭脂红、糖精钠(以糖精计)、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2.腌腊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霉菌。

三、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淀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

2.粉丝粉条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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