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6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对我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系统推进长江干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尊重治污减排和生态恢复规律,分轻重缓急,打好水环境治理歼灭战、攻坚战和持久战。
二、整改情况
我区水污染防治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在后官湖景观配套工程中开展了中水回用的试点,为后期中水回用的推广奠定基础;在沌口第二污水处理厂等项目中,采用臭氧消毒等工艺,将尾水至地表水准IV类,进一步改善长江水环境。
积极开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整改工作;二是制定全区守法普法工作要点,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治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开展“打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 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百日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长江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四是积极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参加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省30号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4891052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 汉南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