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6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对我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原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意见》及湖北省有关文件均要求,“建成投产的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污水排放不达标的,一律立即停产,限期整顿改造,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予以关停”。但湖北省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华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重化工企业2016年以来多次超标,污染突出,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以罚代管,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并未彻底解决。
二、整改情况
2019年5月21日至5月22日,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对鼎龙公司进行了为期2天的全面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稀释排污、暗管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针对鼎龙公司的违法行为,我区高度重视,原区环保局在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下,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督促鼎龙公司完成了整改工作。
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对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电荷调节剂项目正常生产,与之配套的CCA污水处理系统中的气浮器停用,有水外排;
2.电子成像显像显影材料产业化(CPT)项目污水处理站西侧至北侧有一根PVC管,将锅炉循环冷却水排入污浮池内;
3.CPT污水处理站活性污泥收集池的污水可溢流至截污沟,经一条破损波纹管排入厂区污水管网再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对鼎龙公司制作了现场勘查笔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及时固定了违法行为的证据。原区环保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于2019年6月3日对鼎龙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企业停产整治,罚款合计人民币300万元,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有力地警醒了包括鼎龙公司在内的区内企业。
鼎龙公司于2019年6月3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缴纳了行政处罚罚金300万元。
问题1整改情况:已购置两台全新气浮机,安装调试,已于2019年6月5日前完成。
问题2整改进展:已于2019年6月5日前将此根PVC管彻底拆除,并将锅炉循环冷却水接入厂区消防循环水池。
问题3整改进度:已于2019年6月9日前将此根破损波纹管彻底挖出,并用混凝土浇实。
原区环保局督促鼎龙公司举一反三,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全面整改:一是永久关停CCA生产线;二是对CPT污水站进行了更新改造;三是对厂区内管网进行了全范围的探测排查,全面清除厂区内废管;四是对污泥间按规范进行了整改,保障滤液回流至污泥池内;五是对易产生异味的部位进行了加盖。
鼎龙公司已经完成了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向华南督察局、省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提交了相关的整改报告,目前已经恢复生产。
我区相关部门加大对鼎龙公司的检查力度,开展突击检查和暗访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好环境保护责任,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针对“回头看”提出的区环保局以罚代管的问题,原区环保局多次到鼎龙公司现场检查其整改情况,指导企业全面落实整改方案,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进一步完善,杜绝罚了不管、以罚代管的现象再次出现。
针对一些企业对于法律法规不熟悉、存在侥幸心理的问题,原区环保局以鼎龙公司整改为契机,在对区内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放了法律宣传小册子,对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和违法行为警示教育,督促区内企业以此为戒,加强环境管理,落实自身环境保护责任。
省专3号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4891052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 汉南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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