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汉南区刘朝旺西医内科诊所 | 92420113MA4JEYAF71 | 刘朝旺 | 武经南卫健医罚〔2024〕001号 | 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 违规采购,使用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氨曲南”,未建立门诊日志登记 | 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四)、(五)项;《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 通报批评;警告 | 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四)、(五)项;《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通报批评、警告的处罚 | |
刘朝旺 | 武经南卫健医罚〔2024〕002号 | 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违规使用未抗菌药物,未按规定填写门诊日志,未开具处方 | 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三)项;《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五)项;《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的规定 | 责令停产停业 | 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三)项;《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五)项;《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的规定,予以暂停六个月执业活动的处罚 | |||
武汉天禄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汉南口腔诊所 | 91420113MA7JJTHU3G | 李艮华 | 武经南卫健放罚〔2024〕001号 |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2023年度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检测,《放射诊疗许可证》未按规定进行校验 | 依据《放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 警告;罚款 |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放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处罚 | 0.05 |
武汉市泓康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1420100MACKAX1403 | 刘先科 | 武经南卫健传罚〔2024〕001号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超过32天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及《湖北省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鄂卫规〔2023〕3号)序号145项轻微违法情节的规定 | 警告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及《湖北省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鄂卫规〔2023〕3号)序号145项轻微违法情节的规定,予以警告的处罚 | |
武汉绍峰口腔有限公司 | 91420100MACUQ595XY | 代邵峰 | 武经南卫健放罚〔2024〕002号 |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 | 自2024年8月至2024年5月5日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口腔CT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备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擅自使用。 |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四九条第(六)项的规定及《湖北省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序号第357项,第211项的规定 | 警告;罚款 |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现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四九条第(六)项的规定及《湖北省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序号第357项,第211项的规定,予以警告;罚款300元的处罚 | 0.03 |
武汉德康诊所有限公司 | 91420100MACMN5RC81 | 徐建红 | 武经南卫健传罚〔2024〕002号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及《湖北省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鄂卫规〔2023〕3号)序号145项轻微违法情节的规定 | 警告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及《湖北省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鄂卫规〔2023〕3号)序号145项轻微违法情节的规定,予以警告的处罚 | |
汉南区纱帽街周健诊所 | 92420113MA4ELWR434 | 周健 | 武经南卫健传罚〔2024〕004号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 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 警告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予以警告的处罚 |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文娟西医内科诊所 | 92420100MA4HY3T24G | 黄文娟 | 武经南卫健医罚〔2024〕005号 | 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2024年5月29日未按规定加强对本机构处方开具的管理,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九项的规定及《湖北省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第三十七项的规定 | 罚款 | 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九项的规定及《湖北省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第三十七项的规定,予以罚款的处罚 | 1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文娟西医内科诊所 | 92420100MA4HY3T24G | 黄文娟 | 武经南卫健传罚〔2024〕003号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2024年5月17日,5月22日至5月27日两个时间段内,医疗废物在本机构暂时贮存的时间已超过两天,未将医疗废物分类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及《湖北省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序号165,168项的规定 | 警告;罚款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及《湖北省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序号165,168项的规定,予以警告,罚款2000元的处罚 | 0.2 |
武汉优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91420113MA7M8FHH1T | 李军 | 武经南卫健医罚〔2024〕003号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违规使用一名非卫生技术人员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 罚款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罚款的处罚 | 1 |
武汉固牙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91420100MA4F09U54A | 王菁 | 武经南卫健医罚〔2024〕004号 | 违反了《医疗机构临床试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自2024年5月13日至5月19日使用一名未取得医疗检验资格的护士从事医学检验工作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第76项的规定 | 罚款 | 违反了《医疗机构临床试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第76项的规定,予以罚款的处罚 | 1 |
武汉护齿康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 91420113MADTGB1L29 | 石翠云 | 武经南卫健放罚〔2024〕003号 |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二款的规定 | 未在口腔 CT室建设项目施工前取得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 |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 | 警告 |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二款的规定,现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予以警告的处罚 | |
武汉南星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汉南朱家山分店 | 91420113MA4K2UH89T | 汪丙荣 | 武经南卫健放罚〔2024〕004号 |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放射机房内堆放杂物,放射防护装置折叠堆放,未妥善存放 |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 警告 |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予以警告的处罚 | |
武汉市晓杰诊所有限公司 | 91420100MAD7576CX3 | 彭小军 | 武经南卫健传罚〔2024〕005号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及《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鄂卫规[2023]3号)序号165项轻微违法情节 | 警告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及《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鄂卫规[2023]3号)序号165项轻微违法情节,予以警告的处罚 | |
汉南区纱帽街张德贵西医内科诊所 | 92420113MA4JFEC40F | 张德贵 | 武经南卫健传罚〔2024〕006号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损伤性医疗废物未按规定分置于专用容器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警告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警告的处罚 | |
武汉慈优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91420113MA49J1YK96 | 徐芳 | 武经南卫健传罚〔2024〕007号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损伤性医疗废物未按规定分置于专用容器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 | 警告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予以警告的处罚 | |
汉南区纱帽街郭巧珍西医内科诊所 | 92420113MA4JLN3K1F | 郭巧珍 | 武经南卫健传罚〔2024〕008号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登记,未及时转运医疗废物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六)项的规定 | 警告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六)项的规定,予以警告的处罚 | |
汉南区纱帽街张娇玲口腔诊所 | 92420113MA4JLKBD7K | 张娇玲 | 武经南卫健传罚〔2024〕009号 |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 使用过期消毒剂,灭菌待使用的口腔器械外包装封包不符合规定 |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 罚款 |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现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的处罚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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