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武汉深玻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勇
处罚日期:2022年11月28日
违法事实:2022年10月26日,武汉经开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娄革、熊高松、刘宁辛和傅章涛到位于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568号的武汉深玻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发现武汉深玻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安全管理资料台账,未记录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处罚依据: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决定做出机关:武汉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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